日前,海南椰树集团在网络上曝光了一则招生广告,因广告内容涉嫌低俗浮夸,引发争议,随后该公司被海南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然而,因椰树与椰岛名字相近,被不少人士误认为同一家企业,对此ST椰岛于今日(4月5日)发布澄清公告。
中华网酒业4月5日讯 ST椰岛在公告中称,近日公司关注到媒体发布题为《ST椰岛涉嫌违反广告法被立案调查擦边球老手被点名业绩前景不乐观》的文章。公司第一时间关注到上述报道并立即展开了认真核实,为了避免对投资者造成误导,现予以澄清说明。
经公司核实,报道所称的违法广告内容与公司没有丝毫关联,公司不存在涉嫌违反广告法被立案调查和违反公序良俗被处以罚款的情况,该报导内容严重不实。同时,公司已于2021年3月24日披露了《2020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308,819.81元,经营情况良好。
上述虚假报道对公司声誉造成了严重影响,公司已向相关报道媒体发送了《律师函》和《严正声明》,要求立即删除虚假报道,澄清事实,并在媒体上向公司公开道歉。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天眼查显示,海南椰岛于1993年3月27日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主要从事酒类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房地产开发、饮料制品的销售、贸易等。
2019年6月19日,东方君盛与王贵海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东方君盛持有的93,410,473股海南椰岛表决权委托给王贵海。2019年9月,东方君盛委托其时任法定代表人李桂霞增持海南椰岛股份1,076,00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贵海通过受托东方君盛表决权及控制的海南红棉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红舵实业有限公司与一致行动人田高翔、王正强、李桂霞持有的股份合计134,459,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99%。
而椰树集团前身为海口罐头厂,建于1956年,现有职工4000多人。产品以果汁饮料为主。
目前,ST椰岛主营业务为酒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健康保健酒“椰岛鹿龟酒”与“椰岛海王酒”,白酒“海酱”、“海口大曲”、“椰岛原浆”等;同时,ST椰岛布局椰汁类生态饮品和软饮料(非碳酸),并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与供应链业务协同发展。
3月23日晚间,ST椰岛(600238)正式发布2020年年报,报告期内,该上市公司完成营业收入8.08亿元,同比增长29.18%;净利润2430.88万元,上年同期亏损2.68亿元,实现扭亏为盈;基本每股收益0.05元。由此,ST椰岛向上交所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