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全文重点摘录——
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5年,上海基本建成资产管理领域要素集聚度高、国际化水平强、生态体系较为完备的综合性、开放型资产管理中心,打造成为亚洲资产管理的重要枢纽,迈入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城市前列。
吸引培育十余家国内外行业领先、百余家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资产管理机构,集聚一批专业化、国际化、创新型资产管理人才,成为机构和人才“集聚地”。构建市场与监管良性互动、资产管理与金融科技有机结合的创新机制,成为门类齐全、领域丰富、专业规范的产品和服务“创新地”。提高金融市场和资产管理行业开放水平,打造跨境金融资源配置的中心节点,成为市场和资金“交汇地”。推动市场主体、行业自律、金融监管、政府服务等形成合力,共同加强投资者教育和权益保护,成为环境和服务“新高地”。
重点任务
(一)完善多元化机构体系,丰富资产管理行业主体
1。集聚和培育资产管理机构。积极引入银行理财、保险资产管理、金融资产投资等机构及其专业子公司,支持证券、基金、信托、期货等机构及其专业子公司落户,吸引私人银行、家族信托、基金销售等资产管理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率先在上海独资、合资设立证券、基金、养老金管理等机构,合资设立理财公司,设立投资研究、销售运营、合规风控等平台。集聚各类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探索设立支持中小资产管理机构发展的种子基金,鼓励成立股权转让受让基金。加强资产管理机构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等资产管理机构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拓展境内外业务布局。
2。提升专业机构服务能力。重点发展基金登记、估值核算、基金评价、货币经纪、咨询资讯等服务机构,引进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信用评级、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研究设立专业托管机构。推动专业机构提升专业能力,鼓励行业自律组织建立专业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机制。
3。强化资产管理机构合规经营。引导资产管理机构强化以投资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健全内部控制和问责机制。推动资产管理机构准确开展资产管理产品风险评估,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遵循审慎经营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推动资产管理机构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其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意识;提高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的主动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二)创新资产管理产品和服务,满足投资者多样化需求
4。提升资产管理产品创新力度。丰富固定收益产品种类,加大权益类产品发行力度。在中证张江自主创新50指数基础上推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产品,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创中心建设联动。制定专项政策支持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打造全国基础设施REITs产品发行交易首选地。丰富商品类基金产品,提升重要大宗商品价格影响力。加强管理人中管理人(MOM)、基金中基金(FOF)等产品研发。完善家族信托产品服务标准。推动扩大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机构和产品范围,创新养老保险、养老信托等养老金融产品。支持资产管理机构申报上海金融创新奖。
5。拓展资产管理服务模式和领域。支持银行、基金、证券等机构申请证券基金投资顾问资格,鼓励设立投资咨询专业子公司。支持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保险机构与在沪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合作。推动资产管理机构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管理。支持资产管理机构加大对本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等投资力度。支持银行理财子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沪专业子公司投资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及长三角重点建设项目股权和未上市企业股权。提升公益慈善基金会登记设立便利度,鼓励资产管理机构提供优质服务。
6。加大绿色领域投资力度。扩大绿色债券发行规模,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节能减排项目应收账款等证券化,引导资产管理机构配置绿色资产。发展绿色股票指数、绿色债券指数以及相关投资产品,开展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等业务。鼓励资产管理机构开展环境、社会、治理(ESG)信息披露,加强ESG产品研发。培育碳资产管理机构和专业投资者,推动其积极参与碳市场交易。推动资产管理机构开展碳核算,开发碳基金、碳信托、碳指数、碳远期等碳金融产品,研究气候投融资产品,将上海打造成为联接国内国际的绿色金融枢纽,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7。深化资产管理行业数字化应用。推进资产管理机构加大对下一代信息通信、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互联网、5G等数字技术的运用力度。鼓励大型资产管理机构在沪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金融科技研发中心等。支持资产管理机构参与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推动金融科技企业依法合规为资产管理机构提供销售渠道、投研交易、顾问咨询、合规风控、账管估值、客户服务等领域的服务,研发支持中小资产管理机构中后台运行的通用技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