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4 日消息,华谊兄弟今日发布关于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完成的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华谊兄弟与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及老股东冯小刚和陆国强(以下统称 “ 老股东 ”) 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若老股东在业绩承诺期内未能完成某个年度的 “ 业绩目标 ”, 则老股东同意于该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的方式(或目标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补足目标公司未完成的该年度业绩目标之差额部分。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2020 年度承诺的业绩目标为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17,490.06 万元。2020 年,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的项目进度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延迟,未能完成业绩目标,按照业绩目标与实现的业绩差额,应补偿金额为 16,804.29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老股东已根据协议约定,以现金的方式按期支付完成业绩补偿。
此前报道:
5月17日晚,深交所向华谊兄弟发年报问询函,要求说明业绩承诺方应向公司补偿的具体金额,截至目前补偿事项的具体进展,最后补偿期限,是否存在承诺方无法完全履行补偿义务的风险。
另外,深交所要求华谊兄弟说明,实际控制人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亿元,是否存在平仓风险。此外,深交所还就华谊兄弟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股票质押是否已构成违约等方面进行问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