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泰国孕妇坠崖案改判
【三问泰国孕妇坠崖案改判】国际时政热点,5月28日,中国孕妇泰国坠崖案背后,男方母亲曾来ICU求情,泰国孕妇坠崖案被告改判10年,中国法律能否为受害者主持公道?
据披露,2019年6月9日,怀孕三个半月的王灵,在泰国乌汶府帕登公园,被丈夫俞东从34米高的悬崖上推下,全身17处骨折,在ICU抢救了8天才活下来,腹中胎儿也没能保住。
2020年3月,俞东一审被判无期徒刑。近日,泰国二审判决,被告人俞东被认定为“无预谋杀人”,并被改判有期徒刑十年。
可以看出,泰国二审判决之所以发生了较大变化,是因为认定罪名发生变化。一审丈夫俞东被判处无期徒刑,是因为“蓄意杀人”,也就是中国刑法上的故意杀人犯罪。
泰国二审定罪是“无预谋杀人”,但缺少了“蓄意”的环节,被告人的主观恶性明显降低,随之带来的,便是具体量刑的直接下降。
根据泰国宪法,全国法院分为初级法院、上诉法院、最高法院三个层级,实行三审终审制。最高法院有审理上诉法院上诉案件的终审权。如果在国内,法院如此判只怕早已是物议沸然,但因为该案在泰国审理,国内舆论纵有不满也有心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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