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退钱了!6月30日截止
#可以退钱了!6月30日截止#日前,一则“可以退钱了!6月30日截止”引发关注。据悉,端午假期即将来临,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已经进入倒计时!伴随放假消息的还有一则退钱通知,全国多地下发这一通知。国家给你退钱,截止日期为这个月月底。
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年度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下面两类纳税人则必须办理年度汇算: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下列七种情况一般可以退税:
1.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 2020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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