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根据《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经武屯街道申报,区委政法委调查核实,拟对蒋正全等6人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确认,现将人员及主要事迹公示如下:
一、人员基本情况
蒋正全,男,重庆市江津区人;
程心灿,男,四川省通江县人;
秦建平,男,四川省通江县人;
刘同连,男,西安市高陵区人;
王福利,男,西安市临潼区人;
王建宁,男,西安市阎良区人。
二、主要事迹
2022年8月8日上午11时53分,武屯街道新庄村谢某(武屯街道新庄村村民)等5名(其余4人为谢某亲属)村民驾车自二龙口桥由西向东行驶,不慎撞毁护栏坠入二龙口水库。途经此处的蒋正全、程心灿、秦建平3人和附近干活的刘同连、王建宁、自临潼相桥下班路过的王福利3人,听到呼救后,奋不顾身跳入河中救人。
事发时,蒋正全等3人距离车辆落水地点约200米,他们迅速赶到车辆落水岸边,跳入水中,游向事故车辆,发现事故车辆车窗打开,车内有3个大人(均为女士),2个小孩(一女孩约12岁,一男孩约3岁)。他们3人先将车内女孩从车窗救出,蒋正全托起女孩往岸边游去,岸上群众用线缆将女孩救上岸。随后刘同连、王建宁、王福利也加入了救援队伍,另外4人从车窗被救出,至此车内5人全部获救,蒋正全在救人过程中体力不支,后被120救护车送往阎良区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核实,蒋正全、程心灿、秦建平、刘同连、王建宁、王福利在他人遇险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奋力营救他人生命,情况属实,其行为符合《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情形,且施救行为不属于本人的法定职业、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公示时间:
2022年8月11日——2022年8月1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实名向区委政法委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
029—86207401
联系地址:
阎良区凤凰东路1号区委政法委综治科
中共西安市阎良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8月11日
编辑:暖阳|审核:水木子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