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党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杨福林受贿一案。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20年,被告人杨福林利用担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兵团农十四师党委书记、政委、师长,兵团第(农)三师党委书记、政委、图木舒克市委书记、兵团副司令员,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提拔、案件处理等事项上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049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杨福林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杨福林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十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