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智库作为一种“社会大脑”,应主动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资政建言,当社会面临重大发展机遇或重大突发状况时,智库应当主动发声,建言献策,引导舆论,稳定社会,促进和谐与发展。《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首次把智库的上述社会功能法律化。这就意味着,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对外交流等将成为智库及其成员的法定责任。
当今社会高速运行,不确定性和各类风险日益加剧,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急需“最聪慧大脑”。在党委政府主导下,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均应进一步提升科技内涵与人文素养,当前应努力破解“基层社科组织缺位”“社科经费投入少”“社科激励机制不健全”等“卡脖子”难题。努力创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发布和转化机制;构建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学术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科研诚信建设机制;建立完善学术交流和国际交流合作制度;建立公众人文社科素养调查评估和发布制度;建立符合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特点的项目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建立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机制。
如果说自然科学技术是我们手中的一把利剑,那么哲学社会科学就是我们心中的一盏明灯。在明灯的指引下,利剑将所向披靡,战无不胜。(本文作者夏学民系山东大学89届校友、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浙江中华文化海外传播促进会学术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