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他当时和医院签订的协议,进修之后他需要为该医院服务5年时间,如果第一年就辞职,那么需要赔偿100万元。随着服务时间越长,赔偿金额递减。而他之后选择辞职时,已服务4年时间,该医院仍要求他赔偿20万元。
陈明说,进修和规培之间有一定的区别。规培是送医生到有资质的医院上班做事,而进修通常是医院出钱,送医生去学习某专项技能,再回医院就职。相比规培,送医生进修时医院通常要花费一定的成本,医生也会因此掌握技能,从而受益。
根据国家法律,赔偿的费用是不能超过医院培训支出的相关费用的。从他自己的案例而言,医院显然没有花费100万供他培训,所以高额索偿是站不住脚的。他也据此和医院进行协商,最终只是象征性地进行了赔偿。
周秀龙也印证了陈明的说法,从他代理的案件来看,大部分遇到类似情况医生其实是认可赔偿的,毕竟是自己违约在先。问题不是在于赔不赔,而是在于赔多少。有的医院将所谓损失乘以3或者乘以5,甚至要求百万元以上的天价赔偿,这显然是医生也无法承受的。
飞行员遭遇千万索偿
专技人员易遇到此类索赔
遭遇此类索赔的并不只是医疗行业。近期,上游新闻报道过一则新闻,2020年10月,34岁的林先生从服务12年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辞职。国航却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索赔1066万元。此案经过一审、再审,2022年7月14日,北京市三中院终审判决,林先生赔偿国航培训费210万元。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林某某是否应当支付国航培训费,如果应当支付,培训费用应当如何确定。
据了解,林某某于2008年9月25日入职国航公司,担任飞行岗位,在进入国航工作期间,国航必然对其进行过持续不断地培训并支付了相应培训费用。林某某亦认可国航提交的飞行记录簿,该飞行记录簿显示,林某某参加了国航为其安排的培训活动,故林某某提出与国航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国航相应的培训费。由于国航未能提交充足的实际支出培训费的原始凭证,因此法院对国航所主张的培训费支出数额无法准确核实并作进一步确认,结合本案事实并参考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规定,一审法院酌情认定林某某应支付国航公司培训费210万元并无不当,所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也就此采访了航空业内人士。据资深机长易先生(化名)介绍,飞行员作为一种高技术工种,飞行员需要进行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证照方可驾驶对应的机型。这笔培训费用不低,所以很多时候会由航空公司出资来送飞行员去进行相关培训。
如果飞行员辞职,就需要赔偿航空公司一定的费用,即培训所花费的费用减去飞行员为公司赚取的费用。航空公司遇到这种情况,通常都会这样处理。飞行员也基本上也认可这样的方式,因为航空公司的确花费了真金白银对其进行培训。而关键是在于赔偿的金额是否合理。
记者就此类案件咨询了周秀龙律师。“专业技术人员最容易遇到类似情况。”他介绍说,专业的技术人员,如医生、高校老师、飞行员等都会遇到类似的索赔,从某些情况来看是比较类似的。但相对而言,飞行员属于人数较少的群体,医生、教师的数量会更多。此外,在法律上飞行员离职存在“竞业禁止”规定,但老师、医生不存在竞业禁止的相关规定。同时,飞行员往往还会有“下家”买单的情况,因为他很可能可以快速地为“下家”赚取可观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