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砂石堆积对楠溪江生态环境造成损害,温州某建材公司付出了576万元的代价。近日,温州某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书,赔偿金额576.068万元。据悉,这是温州市赔偿金额最高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2021年6月9日,温州某建材有限公司在永嘉县沙头镇沙头街282号外滩涂堆放凝灰岩矿石等妨碍行洪的物料,妨碍楠溪江行洪安全,该行为涉嫌违反《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被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温州某建材有限公司从2020年10月份始,在未取得水利意见和相关审批许可情况下违法占用水域,于沙头镇沙头街282号外滩涂堆放凝灰岩矿、工程矿渣、砂石等物料50万吨,违法占用水域面积51.507亩。其侵占河道的行为对楠溪江行洪能力造成了影响,对滩涂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中的洪水调蓄功能造成损害。
永嘉县相关部门在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的同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程序。
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温州某建材有限公司巨量砂石侵占楠溪江河道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评估,确认其巨量砂石侵占楠溪江河道需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合计576.068万元。其中,生态恢复费用560.208万元,非法侵占滩涂行为造成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害赔偿费用为10.86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调查第三方评估费用5万元。
当前,该公司已签订赔偿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