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山说,他从庭审中得知,笔录时间也证实,李玉前的多份笔录是在凌晨形成的。出庭侦查人员对此回应称,他们并未对李玉前刑讯逼供,笔录凌晨形成,是因为白天李玉前在睡觉,所以晚上在讯问。
此外,法庭还同意辩护人的申请,允许专家辅助人参与庭审。李玉山说,11月25日,曾经参与聂树斌案、陈满案、念斌案的知名法医胡志强将出庭就李玉前案发表意见。
李玉前和妻儿在弘福寺游玩时的合影澎湃新闻记者卫佳铭翻拍
对于李玉前的犯罪时间,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01年3月19日晚上,曾有两个关键的证人分别和李玉前及谢初明相处,一个是龚定军,一个是周惠。当晚8点,他们二人去李家做客,中途又有朋友打电话约李玉前外出吃烙锅,龚定军便和李玉前一起出门赴约,周惠留在家中陪谢初明及李明昊。
当晚10点半,身怀有孕的周惠感觉不舒服,便提前自己回家了,她告诉澎湃新闻,出门前她往电视机上方的时钟看了眼,正好是十点半。
半个小时后,龚定军来到李家接周惠,无论怎么喊门都无人应答。他又转去楼下的电话亭,打电话上去,也没有人接听。当时龚定军觉得有些奇怪,还打电话给李玉前。当时,李玉前正其他几个朋友在大光明旅社玩耍,直到凌晨三点才回到家中,这才发现妻儿不见踪影。
多年来,龚定军一直坚定地认为,谢初明母子在3月19日晚上十点半至11点之间就出事了,“他们家的电话机就在床头,怎么可能听不到?正常人又怎么会半个小时就睡熟了,怎么敲门都不醒?”
案件中另一名关键证人则是居住在单身楼301室的水钢职工杨焕木。2016年,澎湃新闻实地采访时,杨焕木曾十分确信地告诉记者,2001年3月19日晚间至3月20日凌晨时分,他在赶制工作报表,因此熬夜没睡,大概凌晨一两点时,他看到有个女人在从李玉前家里搬东西,他还用望远镜看仔细了,该女子就是孟某红。澎湃新闻注意到,依据杨焕木提供的目击时间,孟某红搬东西时,李玉前尚未回家。
“证据证明李玉前没有犯罪的时间和动机,我们希望他能够当庭无罪释放。”李玉山说,但11月23日庭审时也有一些不好的迹象,一些证人的说法出现变化。
李玉前此前通过律师告诉澎湃新闻,如果能重获自由,他最想见的就是岳母张林合,“我母亲走了以后,她是我世上唯一牵挂的人”,他说,要向岳母真诚地道个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