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更名为新冠感染 明年1月8日起实施“乙类乙管”

2022-12-27 09:18:11 作者: 新冠肺炎更名

   国家卫健委26日晚发布公告: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