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上午,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称,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司法鉴定,被打者左侧鼻骨骨折,面部多处挫擦伤及挫伤。警方对王某某、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井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因王某某等四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请行政复议,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等四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通报发出后,引发舆论热议,有声音认为当事双方会达成和解。
对此,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侯士朝律师告诉红星资本局,通常司法机关会把和解作为解决方式之一,和解产生一般基于被告人的谅解,如果被告人对王某某进行谅解,达成和解协议,其有可能免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