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幸运还是陷阱?网友抽中"手机"奖品却变付费盲盒

2023-01-31 10:24:44 作者: 是幸运还是陷

  曾经的开盖有礼,如今的扫码有奖,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常常可以遇到随产品附赠的惊喜机会。近期,宁波网友张先生通过浙江在线微信公众号“线爆”反映,通过扫描白象方便面内奖券的二维码抽中手机,但这份幸运却没有带来喜悦,反而惹来一阵烦心。

  手机变盲盒?

  消费者质疑扫码抽奖是套路

  “中了中了!!手机!!”今年1月中旬的一天,在宁波镇海工作的张先生购买了一份袋装白象方便面。打开包装,看到“扫码赢手机 红包送不停”的抽奖券,张先生一时兴起扫描了奖券上的二维码,没想到幸运大转盘的指针不偏不倚正巧停在了“Redmi Note 11 pro”的一格。

  顾不上细看,沉浸在兴奋中的张先生随后在跳转页面中迅速支付了19.9元,以为手机即将到手。“我想着官方活动,总不至于骗人吧,也没多想。”张先生说,完成付款后立即接到了客服电话,通知其抽中并付款的其实是一个手机盲盒,里面不一定有手机。听到这里,之前的喜悦瞬间烟消云散,张先生随后跟客服沟通退还了19.9元。张先生觉得十分气愤,在他看来,这样的扫码抽奖其实是一种精心设计的“套路”,自己就像被“戏弄”了。

  1月29日,浙江在线记者用张先生提供的奖券二维码扫码进入了抽奖页面,转盘上手机的一格确实只显示了手机图标和字样,活动规则中提到“扫描二维码,根据页面提示,有机会领取奖品,若所中奖品为手机或蓝牙耳机则根据提示填写邮寄方式,邮寄至中奖者手中”,抽奖互动页面和活动规则中均没有“盲盒”相关表述。根据张先生提供的支付截图,抽中手机并跳转至支付页面后,页面才会显示“惊喜盲盒”“有机会开iPhone 14 128GB”等相关图示。

  对此,浙江在线记者拨打了该奖券上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解释,19.9元是购买盲盒的费用,一般盲盒开出来几率比较大的是护手霜和唇膏之类的小商品。当浙江在线记者追问抽中手机的概率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开盲盒是随机的。那么到底该平台是何身份?该工作人员解释他们是白象的活动方,但是其平台名称、企业归属、办公地点等问题均不便透露。

  投诉、吐槽不断?

  幸运转盘背后是幸运还是陷阱

  有类似经历的不止张先生一个,在各大社交网站上,许多网友反映遇上了扫码抽奖的“套路”。

  套路一,诱导关注。一位河南的微博网友分享,自己参与白象的扫码抽奖,“扫了十几张卡片共1.6元的红包,但愣是关注了三个公众号才给提出来。”

  套路二,文字游戏。一位小红书网友分享自己扫描白象方便面的二维码后,扫到了19.9元冲100元话费的福利,求助大家是真是假。有网友在评论区提醒:“姐妹,看清楚是话费券!券!”类似于“手机”和“手机盲盒”的差异,仅一字之差,“话费”和“话费券”的意思截然不同。多位网友投诉反映了类似问题,表示付款后百元话费并没有到账,而是需要下载和注册第三方应用领取话费券。

  套路三,套取个人信息。一位网友在某投诉平台上反映扫码抽中话费券,但填写信息后却被自动投保泰康人寿的出行险。浙江在线记者使用该网友提供的二维码进行了扫码尝试,在抽中话费券后,点击“立即领福利”,会出现信息填写页面,需要提供手机、姓名、身份证,页面还“温馨”提示“完全保密,仅用于领奖”,但出乎意料的是逐一填完信息后,还未点击免费领取,投保成功的短信已经迅速发来……

  在某知名消费者投诉平台上,有近百条针对白象扫码抽奖存在诱导性和欺骗性的投诉。除了白象,东鹏、红牛、百事、李子园等知名快消品品牌,京东等众多线上平台的相关抽奖营销活动也出现在消费者的同类投诉中。此前,白象曾因在315当天豪气回应酸菜包来源问题,被网友称为“国货之光”。投诉网友中不少提及,抱着支持国货的心愿而来,但遇到这样的消费体验,大呼失望。

  促销活动套路多?

  律师认为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浙江在线记者将问题反映给了白象食品总部所在地河南新郑市薛店镇的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刘先生表示,此前收到过对于白象类似的消费者投诉,也跟企业了解过情况,但企业方面表示抽奖有其相应活动规则。针对白象是否存在诱导消费及不合理使用个人信息等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将进一步查证。

  对于消费者们的投诉、吐槽,白象有处理措施?浙江在线记者联系了白象食品有限公司,一位公司客服主管表示,目前新生产的方便面已停止该奖券活动,但市面上还有一部分活动产品仍在流通,处于活动期限内,遇到误付款的消费者可通过客服反馈,白象将以消费者为先,第一时间积极处理;对于具体的业务流程,白象会督促第三方平台进行改进,并进行再次评估,让消费者达到满意。

  伴随互联网的发展,各类营销、促销活动逐渐转战线上,曾经开盖“再来一瓶”,现在“扫码赢大礼”,技术升级了,消费者兑奖的难度似乎也升级了。“诱导关注、含糊其辞以及‘被投保’这类行为都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浙江省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浙江人地律师事务所主任唐丹麒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此外,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以话费优惠的名义采集信息,不明确告知使用目的直接给消费者在第三方处投保,这样非法获取、提供个人信息的行为显然是侵犯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情节严重的也会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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