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当地警方回应跨省抓捕山西男子

2023-02-15 20:50:25 作者: 山东当地警方

蓝天彬表示,沂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应当允许网民监督。庞雁冰发布的内容以现场视频和照片为主,辅以监督政府部门的评论性文字,不属于编造或散布虚假信息。文章中庞雁冰并没有对关键性信息进行篡改,相反地,还在微信文章贴出了沂南县官方的回复。换而言之,各方信息相对较为全面,达成一定程度上的平衡。庞雁冰还多次在微信提醒苗“千万不能有假”、“必须说真实事实”,已经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不属于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进行散布的情形。庞雁冰的微信文章没有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本人也不具有寻衅滋事犯罪的主观故意,而是出于监督政府部门规范执法的善意。

蓝天彬认为,对于庞雁冰出于善意的批评,政府部门应当予以包容,司法机关应当予以尊重,不能动辄因言获罪,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目前,针对庞雁冰案,他已去当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分别递交了建议撤销案件法律意见书和法律监督申请书。

当地公安回复案情不便透露

根据庞雁冰和苗某某的微信聊天截图,纵览新闻记者看到,庞雁冰的确向对方说“叙述清清楚楚,千万不能有假”“记住,必须说真实事实,不然发出来有可能追究责任”,苗某某也保证所说的属实,还发来身份证以及大量照片、视频。

  庞雁冰和苗某当时的聊天截图

2月11日,纵览新闻记者也联系了苗某某。电话里,苗某某称,他现在被警告什么都不能说,没有办法告诉记者这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因为此事自己还被拘留了38天,现在是“取保候审”。他只能说当天告诉庞雁冰的事情,说的都是事实。这件事给庞雁冰造成影响,“谁也不想”。记者问他,庞雁冰有否向他收费,苗某某提高嗓门向记者说:“庞雁冰是那样的人吗?”苗某某还不断提醒记者“你最好别‘掺和’”“我是为你着想”。

2月12日,纵览新闻记者联系了沂南县公安局负责庞雁冰案的葛警官,葛警官表示需要记者联系该局宣传科才能接受采访。2月13日,记者联系了沂南县公安局宣传科,工作人员记下记者电话后表示,稍后会有人联系记者。在未得到回复后,2月14日记者再次联系沂南县公安局宣传科,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随后,记者联系了沂南县委宣传部说明了采访意图,一名负责人和沂南县公安局宣传科沟通后回复,沂南县公安局称案件正在调查中,不便透露。记者反复沟通后,该名负责人给了沂南县公安局宣传科杜科长的手机号让记者第二天联系杜科长。2月15日上午,记者多次拨打杜科长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两次发去信息也未得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