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知见消息,2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做优新时代刑事检察”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表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先后依法起诉了“云南孙小果涉黑案”“湖南杜少平等人操场埋尸案”“海南黄鸿发涉黑案”等一批危害后果十分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的案件。五年来共起诉黑恶犯罪4.2万余件,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3600余人。
最近,扫黑大剧《狂飙》热播,引发了人们对黑恶势力与其背后“保护伞”等话题的关注。政知君注意到,上述三起涉黑大案中,“海南黄鸿发涉黑案”的案情与《狂飙》情节有不少相似之处,可谓是现实版《狂飙》。
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点名的三大涉黑案,背后的“保护伞”都是谁?
三任公安局长当“保护伞”
据海口网报道,海南黄鸿发涉黑案是海南省建省以来海南法院受理的组织成员最多、盘踞时间最长、攫取非法财产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海南省唯一由中央政法委、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
据央视新闻报道,黄鸿发,昌江特大涉黑组织的“黑老大”,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末开始,他以开设地下赌场起家,先后吞并了昌江地区多股恶势力帮派坐大成势,“以商养黑”、“以黑护商”,这个团伙通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暴力手段对昌江地区的铁矿、混凝土、砂石场、娱乐场所、农贸市场、土建工程等十多个行业领域形成了非法控制或强势垄断,时间竟然长达30年之久。
在30年时间内,黄鸿发涉黑组织共实施违法犯罪多达58起,涉嫌20项罪名,造成了2人死亡、3人重伤、13人轻伤。
2020年1月13日,黄鸿发被判处死刑,同年7月,他被执行死刑。
作恶30年的“黑老大”,黄鸿发为何一直逍遥法外?
据大型政论专题片《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第三集《打伞破网》介绍,在黄鸿发团伙的刻意拉拢、收买、腐蚀下,昌江地区的腐败呈现出系统性、塌方式的典型特征。主要表现在涉及到的部门非常多,包括公安机关、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水务部门、国土部门。
在黄鸿发涉黑组织多年拉拢腐蚀下,昌江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郭祥理、昌江县原副县长周开东、昌江县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黄杨、昌江县公安局的原三任局长陈小明、麦宏章、王雄进、政委陈东等一批公职人员被相继拉下水,收受黄鸿发行贿钱物累计1500多万元。
海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对黄鸿发案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进行了彻查,立案审查调查109人,移交司法机关26人。
19名孙小果案“保护伞”获刑
2019年4月,云南孙小果涉黑涉恶案件案发,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
同年12月,云南省高院对孙小果案公开宣判,决定执行死刑。2020年2月,孙小果被执行死刑。
据政论专题片《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披露,1998年孙小果一审被判死刑后,1999年二审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为死缓,2007年,案件启动了再审,死缓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期间,孙小果又被多次减刑,实际服刑12年零5个月就被释放出狱。
在服刑期间,为了能让孙小果早日出狱,其母亲孙鹤予和继父李桥忠在时任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政委罗正云的牵线搭桥下,结识了时任云南省第一监狱政委的刘思源。
在刘思源的关照下,孙小果在省一监服刑期间,多次受到记功、表扬。监狱干警两次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孙小果,报请减刑。
孙鹤予等人还策划出了荒诞的一幕。由省一监总工程师提供设计图纸,管教干警把图纸带进监狱,同服刑人员按图纸制作出模型,一个署名孙小果的“防盗窨井盖”专利发明出来了,整个过程孙小果从未参与。
为了让虚假专利顺利通过审核,李桥忠、孙鹤予又费尽心思,把孙小果从省一监调换到省二监服刑。在时任云南省第二监狱副监狱长朱旭的帮助下,孙小果被认定为有重大发明专利。法院裁定,减去有期徒刑2年零8个月。
2019年12月15日,孙鹤予(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原民警)、李桥忠(昆明市五华区城管局原局长)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19年。罗正云、刘思源、朱旭等17人因犯徇私枉法罪、受贿罪等罪,被判处12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包括两任云南省高院院长在内的6名领导干部也受到了党纪处分。
操场埋尸案5名司法人员渎职被查
2019年4月中旬,湖南新晃县公安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获杜少平涉恶犯罪团伙,并向社会广泛征集线索。
同年5月,怀化市公安局在核查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交办的邓世平被杀案线索时,发现杜少平与该案关联极大。经深入侦查,公安机关根据杜少平、罗光忠的供述和现场指认,于6月20日凌晨在新晃一中操场挖出一具人体遗骸,经DNA鉴定确认为邓世平遗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