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50多岁了,老伴的身体不好,还有个这么可爱的孙子,我想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刘某富到案后表示,尽管山洞能容身,但吃饭、饮水、洗衣都十分不便,头发长了只能自己用剪刀剪,但14年“野人”般的生活,每天如惊弓之鸟般躲避,他已深深地厌倦了,内心早已期待能与家人如正常人一般团聚。
刘某富(右)
宣恩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朱杉告诉记者,案件虽过去了14年,但刘某富仍难逃法律制裁。目前,公安机关正依法对其开展审讯,此后将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等待刘某富的终将是法律的审判。
据了解,此前刘某云已获11年有期徒刑,冯某获10年有期徒刑,廖某获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