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爱奇艺“限制投屏”案原告:希望像蝴蝶效应一样,引起启发

2023-02-20 08:25:03 作者: 对话爱奇艺“

澎湃新闻:能介绍下你第一次使用爱奇艺的情况吗?大概是什么时候?

朱元:我最早的记录是2017年开始,但之前我应该断断续续地买过会员,因为我一直有用它。从2017年开始,我开始以联合会员的方式购买,有时也买的包年,陆续累计到了2025年。

澎湃新闻:第一次购买年会员是什么时候?那时一年的会员要多少钱?

朱元:应该是2017年,我不太记得清它官方的价格了,但记得促销的时候甚至99块钱可以联合办理好几个平台的会员。这几年,平台的会员价格都在涨。

澎湃新闻:当时的会员协议具体是怎样的,你还有印象吗?

朱元:一般人都是不会看的,我也是后来决定起诉爱奇艺后去看了下,它其实有很多历史版本,跟现在的是不一样的。

澎湃新闻:那时候爱奇艺有投屏了吗?你第一次使用它们的投屏大概是什么时候?

朱元:那时候有投屏的,具体时间记不清了。

澎湃新闻:你怎么看待平台会员费这几年一直在涨价?

朱元:我对涨价没什么意见,我觉得这是一种正常的商业行为。但他们在会员有效期内限制我们的正常权益,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三)

澎湃新闻:从起诉到立案,爱奇艺有联系过你吗?

朱元:没有。

澎湃新闻:1月29日立案后,案子现在确定开庭时间了吗?

朱元:目前还没有。

澎湃新闻:你使用爱奇艺这几年,对他们平台是什么印象?

朱元:我经常看爱奇艺的自制综艺和影视,觉得他们很多拍得挺好的。我们对他们平台没有什么意见,只是觉得他们在进行商业变更的时候应该要有所考量。

澎湃新闻:你的诉求是爱奇艺在会员期间内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投屏,减少或者限缩原有会员权益,不要求民事赔偿。你觉得起诉的意义是什么?

朱元:其实这里有很多是法律上的思考,包括合同、消费者权益,技术进步带来的调整,会员经济、平台经济过程中应有明确的规矩,而不是平台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之前上海市消保委发声,类似于声讨,但毕竟没有一个司法上的认定。我希望在这些方面,司法上有更清晰的认定,促进这个行业的规范。而且,我作为律师,同时也是一名消费者,起诉也是维护我自己权利的一种途径。投屏现在已经成为了一个产业,这种投屏技术的定义,以及技术的发展,包括从小屏到大屏,对版权的影响等等,这些专家们都会考虑,我也希望通过这个事,就像蝴蝶效应一样,能够引起一些启发。

澎湃新闻:像之前的“超前点播案”一样?

朱元:超前点播案写进了2020年最高法院的工作报告里。它既肯定了平台经济的新经济业态,以及这种格式条款单方变更一定的合理性,同时也对这种做法树立了一些基本的原则,也促使平台去正视一些问题,让他们知道风险点所在。超前点播案出来大概一年后,几大长视频平台陆续取消了超前点播,不过有没有变换概念再出来我不清楚,但超前点播这个字眼之后没有了。所以,我觉得这种消费者提出问题、集体情绪的表达会促使平台去考虑,当商业形式发展到了一定程度,这种模式、逻辑是不是该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