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有了更先进的取精技术,使得情况好了一些,但也主要是针对少精子症、弱精子症等症状。
在技术的支持下,不少人会选择通过试管等技术继续尝试。
“但这仍然是一小部分吧,有些人就选择不要了,他们也可以通过领养或者一些其他的方式。”
医生和捐精志愿者的交流并不多,出于职业规矩,他们也不会问对方缘由。“对于我们来说这不重要,我们不需要了解这个东西,这个问题本来也比较尴尬”。
借精生子虽然是个科学问题,但却因生殖行为与性爱、家庭和伦理脱节了。
在社交媒体中,有人会问“把精子捐给谁都不知道,过了几年,看到有一个人长得像自己的儿子,却不能去认,这不是很荒唐吗?”
“如果捐献精子,万一几年后老婆看到一个很像我的孩子,那我岂不是全身长嘴也说不清楚了?”
针对这样的问题,李医生认为,这不是自己可以解答的,最终接受借精生子的人,肯定也想通了这些事,毕竟这个事情还是自愿的。
但在日常的诊疗中,的确有不少不育夫妇对供精者的体貌、特征等提出要求,一些生殖中心也尝试研发更人性化的匹配系统,使得孩子与社会学上的父亲外观相似。
“但这种事目前很难满足,不像很正常,像才是不正常的。”李医生告诉我。
“比如说身高、学历、年龄、地区、籍贯等等是可以确定的,血型一致,这也是基本要求,但在外貌上,有些亲生的兄弟长得都不太像,就连双眼皮都可能差距很大,有的内双明显,有的则是更深一些的欧式双眼皮。”对接受精子捐献的人来说,只能接受这样的差距。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通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生下的子女,与该精子的提供者没有任何法律关系,捐精者既不承担抚养义务,也不拥有监护权。
除了给不孕不育的夫妻提供精子,精子库还承担着一项功能,就是为一些特殊群体进行自精保存。
“比如一些肿瘤治疗的患者,他们不便生,但又不想留下遗憾,因此也会来到精子库存精子。事实上,这也是目前男性生育力保护的重要一环。”
说到这里,一位头戴墨镜口罩帽子的年轻人打断了我们的对话。
“您好,捐精是在这么?”
我识趣地撤出半步,闪进了马上要关门的电梯,并向李医生挥了挥手。
回到办公室,正好碰上出门的同事,同事大声问我:“捐了没有?”
我说:“没有,他们没要。”
同事的笑声,比之前还大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