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6岁少女称家人收了26万元彩礼将她嫁了出去,她出逃到广东,被男方家人强行带回,途中她谎称上厕所,在广西百色市田东县报了警。媒体报道后,此事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这种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依然在一些欠发达的地区存在。
图源广西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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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女孩住在四川凉山普格县,还是未成年人,未到法定结婚年龄。2月14日,她在田东县高速路服务区厕所内向工作人员求助,并报警。
同日下午,普格县妇联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媒体,目前相关工作人员正在核实“16岁少女家人收26万彩礼强迫其嫁人”一事的相关情况。
田东县妇联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女孩的家人让她嫁人,但她不愿意,便前往广东东莞的一家工厂打工。女孩自称家人收了男方家26万元的彩礼钱。几天前,男方家人从四川来到东莞,将她带回,但她仍抗拒跟男方回四川,遂谎称上厕所找机会报了警。
当地民政局协调女孩暂住在田东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妇联方面联系了女孩的家人,协调他们协商此事,“让他们家人好好协商一下,把彩礼还回去。”
田东县妇联这名工作人员还表示,2月17日,女孩的家人已经来到田东县接女孩回家。
除了一些更细节的东西,事情的来龙去脉大体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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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偏远、落后地区,这类事件仍然时有发生。甚至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偏僻农村,也有类似贩卖妇女的恶性事件发生。
去年发生在江苏丰县的“铁链女事件”就是震惊全国的一个恶性案例。
尽管类似的法律法条已经基本完善,依然有人为了利益选择侥幸不惜铤而走险。
根据法律解释,如果此事属实,那就属于典型的父母包办的早婚。《民法典》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加以干涉。
这个16岁女孩的遭遇,折射出这些法律常识在一些农村地区还没有得到很好地普及,或明知有法律规定却按恶习办事,父母决定孩子的婚姻,甚至包办早婚的陋习仍然存在。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恋爱、结婚和离婚自由的行为。上述事件中,若男方明知虽送了26万彩礼,但女孩不愿意早婚从四川逃到广东,仍伙同他人强行将女孩带回,是强迫女孩同意与其结婚,其行为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女孩可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男方提起刑事自诉。
为什么法律规定得如此明白,仍然不能阻止这类完全违背人意志的事件发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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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法律明摆着,犯罪未泯灭。
那么,阻止此类犯罪或者恶性事件发生的方式,除了以更有效的方法普及法律到最偏僻、观念落后的山区,更要加大惩罚力度,让犯罪者一旦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就难以承受法律的严惩。
追根溯源,这类恶性事件之所以不能完全阻止,主要的链条环节就是利益。总有个别人,或者侥幸而明知故犯,或者因为法盲而不知深浅。即使在社会已经如此发达的今天,在一些地区此类恶劣行为依旧大行其道。
愚昧总还会在一些角落防不胜防地冒出来,它通常会把法律当做儿戏,侥幸和寻找法律的百密一疏,以赚取丧失人性的利益。
长期以来,在世界不少地方,人口贩卖形成一条巨大的“黑色产业链”,其背后残忍程度是超出善良人们的想象的。被拐卖的人,甚至一辈子彻底被毁。
据去年一个发布会对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的情况介绍,公安部的一份统计是,截至当年七月,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906起,找回历年失踪被拐妇女儿童1198名,抓获拐卖犯罪嫌疑人1069人。
打拐成绩的后面恰恰表明,人贩子的疯狂还没有消失。
继续发挥法律的威慑力将是必然的选择。这一点上,尽管世界各国打击力度不尽相同,但总体趋势是日渐严厉。唯有犯罪成本远远高于其收益,这类违背人性的恶劣事件才能迅速减少并最终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