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分拣工不属于劳动者?网友炸锅 律师这么说

2023-02-22 10:41:11 作者: 60岁分拣工

   2月21日,西部决策网官方微博“西部决策”报道称,2月20日,浙江宁波,有媒体报道,一名60岁老人在中通快递分拣中心工作,因心脏骤停猝死在岗位,中通称愿意赔付意外保险金额。21日,宁波人社局表示,60周岁本身不属于劳动者范畴,如果没缴纳工伤保险,就不能认定为工伤。60岁以上人群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退休不属于劳动者,参加商业保险的按商业保险赔偿;另一种是没有养老金,单独缴纳工伤保险的人群需要认定是否为工伤,如果是将按照正常流程赔偿。

  一边是60周岁不属于劳动者范畴,一边是呼吁延长退休年龄,于是网上一片哗然。对此,记者电话采访了海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沈芳芳。

  沈芳芳表示,从法律角度的话,宁波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解答了60岁是不是属于劳动者的范畴以及60岁以上的老人一旦发生人身损害的一种赔偿方式,这个解答整体的大方向是对,但他措辞上相对不够严谨。

  据新闻报道,60岁的老人在(中通快递)分拣中心工作,因为心脏骤停猝死。这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话,其实是可以被界定为工伤的。就老人的情形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原因、工作场所上猝死的,然后经抢救48小时无效死亡。所以老人是属于法定的认定工伤情形。

  但是老人的年龄是60岁,这个60岁是一个比较争议的点,就是法定的退休年龄是60周岁以上。这个老人的60岁,按照西部决策新闻报道的意思,中通快递说走意外保险,那他应该是60周岁了,他跟中通公司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而是属于劳务关系,因为他已经不受劳动法保护了。严格意义上,他已经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一个劳动者。这个可能就是人社局工作人员说60周岁本身不属于劳动者这个范畴的意思。

  另外,宁波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说的60周岁以上的人群分两种情况:一种就是退休,不属于劳动者,中通快递这个老人就是这种情形,老人60周岁以上,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然后跟中通之间也没有签订一个协议,他可能就是一个劳务关系,就不是劳动关系了。他如果在工作原因发生了一个工伤情形,就是说发生人身损害了,那他就是按照商业保险的赔偿方式来赔偿。

  然后人社局另外一种答复说60岁以上没有养老金但是单独缴纳了工伤保险的人,他是可以走工伤的。这个也就是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另外一种情形,但是他限定在退休人员没有办理退休手续或没有享受养老保险的,依法在缴纳工伤保险的,然后可以按照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