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原巡视员落马后“反思”:是因当年忘记给观音菩萨过生日

2023-02-22 18:25:41 作者: 公安厅原巡视

2012年,陈某某在海口某酒吧与服务人员发生肢体冲突后,纠集团伙成员到该酒吧进行打砸,并与出警民警发生身体冲撞,阻碍民警执行公务,行为十分恶劣,涉嫌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罪。宋顺勇了解情况后,便指示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时任局长李继军“低调处理”这起事件。最终,陈某某没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仅以治安调解结案。

有了宋顺勇的包庇,陈某某愈发大胆,狐假虎威利用宋顺勇的影响力打压其他黑恶势力,进而垄断部分非法产业,还对外宣称凡是对他“场子”生意不利的民警都别想提拔,嚣张至极。一些平时接触不到宋顺勇的民警,甚至通过讨好陈某某来达到调整职务的目的,宋顺勇对陈某某推荐的民警则不加甄别,一律重用,这更加助长了陈某某横行霸道、胡作非为的嚣张气焰。

据办案人员介绍,经陈某某向宋顺勇推荐后被提拔的公安干部,也成为陈某某的“保护伞”,并在各自的辖区内为其他黑恶势力团伙提供“保护”。正是因为宋顺勇直接或间接的纵容、保护,这种“伞”护“黑”、“黑”生“伞”、“伞”连“伞”、“黑”联“黑”,盘根错节的“伞”“黑”关系才得以共生,使得以陈某某为首的多个黑恶势力团伙不断壮大、肆意横行并盘踞多年,极大地破坏了海口的社会治安环境。

家风不正、夫妻贪腐,假借投资之名大肆敛财

家教不严、家风败坏不仅葬送党员干部个人前程和家庭的幸福,更严重破坏党风政风社风。宋顺勇既没有守住廉洁自律的“前门”,也没有管好家庭防线的“后门”,管不住贪欲心、管不住手中权,还管不住身边人。

将工程项目当做“提款机”,是宋顺勇的另一“生财之道”。宋顺勇到洋浦任职不久,其老乡就找上门来说公安局有项目,希望给他做,并表示是有“油水”的。宋顺勇心动了,觉得与老乡认识多年、关系好,不会出事的,就将洋浦公安局大门改造项目交给老乡去做。

“这些工程项目反正要人做,给老乡做了还有‘油水’拿。”此时的宋顺勇,已经完全被贪欲支配,规定、原则统统丢到一边,开始给分管项目的领导打招呼,要求关照,帮助其老乡和身边的老板们要工程、抢项目。

“2004年,我调到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考虑到家里上有老人,下有还在念书的小孩,我让她申请提前退休,当时她工作顺利,还有进步空间,她个人并不情愿但依旧办理了提前退休,专心照顾家庭。”说起妻子,宋顺勇坦言自己曾经充满感激和愧疚。

刚到海南,宋顺勇的妻子没有朋友,总是闷闷不乐,宋顺勇便会带着她出席饭局,介绍一些有求于自己的“朋友”、老板给她认识。这些“朋友”、老板与宋顺勇的妻子熟络后,便开始介绍她进行所谓的“投资”,并保证一定能赚钱。“投资100万赚了300万,投资200万赚了600万!”宋顺勇明知这只不过是那些老板假借投资之名,对其进行的利益输送,但看着妻子兴奋的样子,想起妻子这些年为家庭的付出,宋顺勇非但没有阻止妻子的“投资”行为,反而变本加厉,默许纵容妻子通过此种所谓“投资”方式收受巨额贿赂。

2009年10月,在一起民事案件中得到过宋顺勇帮助的私企老板王某,极力推荐宋顺勇的妻子“投资”某个项目,并承诺一定能赚大钱。心领神会的宋顺勇随即安排妻子以投资之名向王某转账200万元。不久,王某便转给宋顺勇的妻子800万元“投资收益”。此后,宋顺勇继续纵容妻子进行这种一本万利的“投资”,短短两三年间,就以这种方式非法敛财1600余万元。其实宋顺勇非常清楚,所谓的获利,只是老板们开出的公权私用的价码。

然而,纵容妻子假借投资之名敛财,仅仅是宋顺勇用公权力“回报”家人的一个方面。

2012年,宋顺勇利用职权,为某私营企业的经济纠纷案件提供帮助后,安排自己的女儿在该企业经营的宾馆举行婚礼,13.46万元婚宴费用由该企业“买单”。

2010年至2015年,宋顺勇利用职务影响,帮助私企老板王某某推进某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性质变更等事宜。为表示感谢,王某某送给宋顺勇1000万元和一套价值294万余元的别墅,宋顺勇将该别墅登记在妻子名下,由妻子持有。

这就是宋顺勇的家风,没有互相提醒和约束,没有丝毫教育与引导,其妻子作为共产党员,本应做好“廉内助”,夫妻共同筑牢拒腐防变堤坝,却枕边失守,同丈夫一起成为贪腐“夫妻档”。

2022年9月29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宋顺勇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案。等待宋顺勇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宋顺勇忏悔录(节选)

我自打小有记忆开始就一直过着吃不饱饭、穿不暖衣的日子,在自己幼小的心灵萌生了一定要让一家人过上好日子的想法。我从担任衡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开始,逢年过节就有人给我送一些礼品礼金、土特产等,我每次都来者不拒地收下了。2005年我被组织提拔重用之后,对金钱财富的渴望越来越强烈,看到身边的老板、朋友开豪车、高消费、过着奢靡的生活,我的心理逐渐失衡,从逢年过节收受礼品、土特产一步步堕落到收受红包再到受贿,从一次收受1万元红包到10万元直至一次数百万元,我彻底沦为了金钱的奴隶。

我调任海口市公安局局长后,变得霸道强势、自鸣得意、自我膨胀。2009年海口市公安局一批科级干部被提拔为处级干部,我也从中看到了另一条“生财之道”。后来找我“买官”和提拔后“感谢”我的人多了,我也习惯了,甚至还有些心安理得。渐渐地,只有送钱给我才能“上位”提拔,如果不送钱给我,我就会在工作中给对方“穿小鞋”,严重的我甚至会以停职、调岗等方式来敲打对方,希望对方能够“懂事”送钱给我。随着时间的推移,来找我希望提拔进步的干警越来越多,我也越收越多。我卖官鬻爵的行为,导致一批干部为了提拔进步只能想办法利用工作捞钱来送给我,严重破坏了海口市公安系统的政治生态。

我调到洋浦工作后不久,同乡陈某某就找到我说想放“几台机子”,我心里明白这是开赌场的意思,因为我之前帮他要到过一些工程项目,已有不正当经济往来关系了,我怕跟他闹翻对我影响不好,我考虑了一下就默许了。后来我调到海口工作后不久,他就给我送了一套房子,我心里清楚这是他给我的好处费,就理所当然地收下了。我也知道他在海口继续干这些勾当,我从没有主动打击过他的场所和生意,甚至跟他一起吃饭,为他站台,在他出事的时候我还予以关照,正是我的纵容,让他的气焰越发嚣张,导致了后来一系列更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