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山区26县发展,浙江再放大招。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日前印发的《2023—2025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浙江面向山区26县开展竞争性申报,将通过综合评审择优选取15个县(市、区)作为区域协调政策激励对象,给予分档激励补助。其中,综合排名前10位的县(市、区)作为第一档,平均每年奖励1.5亿元;11至15位的5个县(市、区)作为第二档,平均每年奖励1.2亿元。
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做实“三农”底盘十分关键。去年以来,浙江锚定农业“双强”、乡村建设、农民共富三条主跑道,高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让高效生态农业支撑更强劲、乡村颜值气质更佳、农民“钱袋子”和村集体家底更殷实。
“《方案》进一步聚焦农业‘双强’、乡村建设、农民共富三条主跑道做文章。”浙江省财政厅农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明确新一轮区域协调政策重点支持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把强村富民、抱团发展作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探索完善产业发展与低收入农户和村集体经济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引导有效提升公共服务普惠共享。
山区26县乡村振兴,农业基础设施是关键,农业产业是领头羊。此次为期3年的区域协调激励资金,将主要用于山区26县“三农”领域的“扩中”“提低”。原则上,省级激励资金用于“213农林水支出”科目不少于70%,其中用于涉农产业发展相关支出不低于50%。
“我们将重点支持推进山区26县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推动发展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农业农村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产业项目,形成‘一县一业’发展格局。”该负责人说,产业项目须聚焦集中支持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还要有效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且单个项目投资应不少于500万元。
记者注意到,财政奖补资金并非只“输血”,更不会撒胡椒面。根据《方案》规定,奖励政策到期后,省财政厅将启动全面绩效评价,对评价结果不合格或单项综合绩效指标未能达标的,将按规定扣回奖补资金。同时,省财政厅将根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相应调整年度激励资金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