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增设中小学生春秋假、对教师参与完成的转发等工作全面清查……|两会热点

2023-03-08 11:43:41 作者: 建议增设中小

全国政协委员魏新:

发现、报告、制止校外学生欺凌应给予奖励激励

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青联副主席魏新对校外学生欺凌防治问题非常关注,并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学生欺凌防治的提案》。

“一段时期以来,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得到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魏新表示,2020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提出防治学生欺凌,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制定《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政策文件,防治学生欺凌的法律政策框架基本健全。

他认为,尽管经过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校内学生欺凌得到有效遏制,但校外学生欺凌事件仍时有发生,且部分事件情节恶劣、触目惊心,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

魏新表示,分析校外学生欺凌热点事件,多呈现如下特征:一是及时发现干预难,事件多发于出租屋、乡村田野等地,远离公众视野,远离行政监管。二是有效处置惩戒难,施暴人多未满14周岁,多数案件以法治教育、家庭教育结案,对施暴人震慑力不足。三是二次伤害阻断难,热点事件多经网络传播发酵,对受害人身心造成再度伤害,但贸然删除容易引发公众质疑乃至舆论对抗式反弹。

“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立足于现有法律政策,需要进一步加强校外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他建议,要支持引领社会力量承担发现报告职责。及早发现、提前制止校外学生欺凌,是防治工作最优局面。充分整合凝聚社会力量,填补校园外“视野盲区”是当务之急。

他建议,教育、公安部门延展工作触角,广泛联系吸纳“五老”、社区工作者以及快递员、外卖员等群体为安全守护员,支持其报告可能异常情况或阻止欺凌行径,并建议宣传、公安、教育部门对发现、报告、制止校外学生欺凌的个人予以机制化的荣誉激励和财物奖励,发挥正向引领作用。

其次,魏新认为,要规范专门矫治机制并推动其发挥实效。针对低龄未成年人实施欺凌的行为,建议教育部门切实承担起专门学校牵头管理职责,会同公安部门细化明确适用专门矫治的校外欺凌情形,提炼发布可复制的典型案例,在法律框架内确保专门矫治机制落地落实。针对不适用专门矫治但情形较为严重的欺凌行径,在家庭教育、法治教育外,细化明确更加具有惩戒意义的措施。

他还表示,要规范网络空间内容传播严防二次伤害。《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暴力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建议网信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删除相关校外学生欺凌视频、图像等,保护受害人隐私,避免其身心遭受二次伤害。针对包括事件信息的文字内容,应谨慎采取删除处理,避免引发公众误解。

全国政协委员吴碧霞:

将防性侵教育纳入中小学必修课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已逐步探索形成多层次、立体化的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常委、中国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教授吴碧霞注意到,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还缺乏全国性、制度性的具体安排,防性侵教育以及更综合性的性教育还没有全国性、权威性的教材和课标。吴碧霞建议,尽快加强农村地区防性侵教育普及和防性侵治理体系建设,将防性侵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常态化教学,列入中小学必修课程。

吴碧霞表示,首先要加大对农村地区的专项投入。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儿童工作机制优势,由政府部门牵头,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整合现有社会资源,在农村地区面向儿童及其监护人广泛开展儿童防性侵知识普及。同时,加强普法教育,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等关系儿童切身利益的相关内容形成社会动员式宣传。

“教育部门应尽快研究出台全国性、权威性的面向家长的儿童防性侵教案、课程。”吴碧霞表示,可以由教育部门牵头,广泛吸纳各界专家、社会组织,充分研讨论证,根据不同年龄段、城乡差距等因素合理确定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确保科学性、有效性。同时,在相关师资力量、教育培训等方面,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倾斜。此外,吴碧霞表示,要尽快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将防性侵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常态化教学,列入中小学必修课程。农村儿童防性侵主客观条件、权益保护均更为薄弱,更需义务教育制度性普惠。此外,应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逐步推进综合性性教育课程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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