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身边到底藏了多少“鬼秤”?媒体调查缺斤少两问题

2023-03-15 20:02:05 作者: 消费者身边到

说起在直播间购买大虾的经历,来自江苏徐州的陈先生就气不打一处来。前段时间,他进入某品牌官方旗舰店的直播间,看到主播正在介绍一盒长度为30厘米至40厘米的大虾,号称净重3斤,足量发货。看到价格实惠,他就下了单。

收到货后,陈先生把虾带包装上秤称重,只有2斤6两。要是去掉包装和里面的碎冰,估计还得少2两。“这样缺斤少两,明摆着欺骗消费者。”他把称重图发给客服,客服回应称,生鲜在运输过程中的水分会减少,损耗在所难免,出库前的重量是3斤,不予赔偿。

“你这不是糊弄顾客嘛!做生意起码的诚信在哪里?”见陈先生“不依不饶”,客服最终同意补差价。

“4两虽小,但寒了消费者的心。”陈先生对记者如是说。

来自北京的小张是一位网购达人,他告诉记者,自己在直播间购物吃过不少亏,说5斤到手4斤,说4斤到手3斤,诸如此类是常有的事,向客服反映,有时能补差价,有时以“5斤是毛重”推脱,有时则置之不理。

她说,现在选购商品时一定要留个心眼,不但要听主播怎么说,更要仔细看商品介绍,最好认真看下评论区。按照她的指引,记者进入一个出售水果的直播间,一款5斤装沙瓤西红柿,主播说得天花乱坠,而评论区最新评论不乏“重量不够!仅有4斤!”“缺斤少两!骗人的”等评价。

除了分量不足外,记者发现,直播间里的生鲜水果还存在尺寸、规格方面的“缺斤少两”——很多直播间销售的水果会分小果、中果和大果三种规格,且在商品详情页标注每个规格的具体克重,如小果50克起、中果70克起、大果110克起,价格也随之增长。

然而,不少在直播间下单大果的消费者收到货后却发现,大果里混装着不少中果或小果,甚至大多数都是中小果。

来自湖北武汉的陈晓(化名)前几天在某直播间下单了一箱牛油果,选择的规格是“单果140克至180克,一箱8颗”。收到货后,他感觉这些牛油果明显比直播间展示的小了一圈,称重后发现每颗都只有100克左右。“这是明目张胆的欺骗行为。”陈晓气愤地说道。

“果子很小,不像直播间说得那么大”“买的大果,发的‘乒乓球果’”……在该直播间评论区里,消费者发泄着对商家的不满。

依法规制仍然屡禁不绝

维权行为少违法成本低

记者梳理发现,对于商家使用“鬼秤”、缺斤少两的行为,有明确的法律规制,商家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还可能受到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乃至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北京高界鹏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仲凯说,商品缺斤少两,显然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利,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条款,直播带货存在缺斤少两问题,还涉嫌违反《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

“营销时夸大宣传,交付时缺斤少两,这不仅与民法典关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禁止实施欺诈等法律精神相背离,也违反了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段威说。

记者注意到,不少电商平台针对商家缺斤少两等不良行为推出系列处理措施,比如限制该商家店铺(包括关联店铺)账户资金提现,对店铺商品做下架或屏蔽链接处理,商品不会在搜索首页出现;情节严重的终止与该商家的合作,清退该店铺,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执法部门也在积极行动。如3月6日,福建厦门八市海鲜市场的一户商家,因为缺斤少两被执法部门挂黄牌警告。

然而,“superB太”近日去实地探访发现,这个海鲜市场里,依旧有一些商家存在缺斤少两行为:一家榴莲摊主在“superB太”掏出电子秤后直接生气表示不卖了,另一家付钱后再称发现少了300克,而市场的公平秤就在这家店对面。一家海鲜店售出的海鲜在旁边的公平秤上发现少了250克,店家被告知后立马补上。

为何哪怕被黄牌警告,哪怕公平秤就在附近,一些商家依然选择“暗度陈仓”?

在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晓娟看来,这与消费者的“宽容”有一定关联——发现缺斤少两后,很多消费者往往因为金额不大而放弃投诉、维权;有些消费者告知商家后,商家进行补偿或给予一些优惠券,消费者通常息事宁人。这让一些商家有恃无恐。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任超分析说,缺斤少两最明显的特征是单次数额较小,因此很难被消费者发现。即便被发现,商家也会以误差等为借口补足,大部分消费者也不会为这点“小事”追究到底。特别是一些火锅店、麻辣烫店,往往是选好食材直接下锅,消费者缺少反映时间。而流动摊位对需要长期诚信经营形成商誉的依赖性较弱,大多数为“一次性生意”,有人持有坑到就是赚到的想法。

“就监管而言,一方面基于前述的原因,缺斤少两的套路具有隐秘性,数额小,流动性大,监管部门难以发现,难以取证;另一方面,即便发现查处,现行规范体系下惩罚力度有限,与获利相比,违法成本低,商家也很容易卷土重来。”任超说。

那么,惩罚性赔偿能否成为解决缺斤少两的利剑?

记者调查发现,想适用惩罚性赔偿并非易事,记者就所购商品缺斤少两,希望得到3倍赔偿向商家所在平台寻求帮助,平台以自己不是监管部门,无法要求商家作出赔偿为由,拒绝提供帮助。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告诉记者,并非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就一定能获得赔偿,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需要证明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行为才能申请3倍赔偿。

“欺诈一定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不一定是欺诈,有可能是商家无意标注或计算错误所致。如果监管部门调查或法院判决认定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赔偿、退换货处理等。”陈音江说,根据电子商务法,平台的主要责任在于审核商家资质,监督商家所售商品质量安全等,顾客维权的,平台应当履行协助义务,如果明知或应知商家存在侵权行为仍不采取相应措施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