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2023-03-16 19:11:01 作者: 中共中央、国

五、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十九)精减中央和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人员编制统一按照5%的比例进行精减,收回的编制主要用于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工作。中央垂管派出机构、驻外机构不纳入统一精减范围,根据行业和系统实际,盘活用好存量编制资源。

地方党政机关人员编制精减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结合实际研究确定。县、乡两级不作精减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维护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定改革信心和决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不折不扣把机构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统筹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地方机构改革由省级党委统一领导,改革方案报党中央备案。中央层面的改革任务力争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地方层面的改革任务力争在2024年年底前完成。推进机构改革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