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性骚扰,用人单位该担何责?

2023-03-19 07:31:33 作者: 工作场所性骚

不过,用人单位该承担的责任还远不够。蒋月指出,仍有许多性骚扰指控者无法获得单位的支持,尤其是指控上司性骚扰,指控行为的成本非常大。“有可能不但没告成,还丢了工作,造成人际关系紧张。”她认为,遇到这种情况,受害人可以向工会、妇女联合会等机构投诉。如果用人单位接到投诉不作为的,受害人还可以直接向公司的主管部门投诉,向劳动监察机关反映。对于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侵害行为,还可以向检察机关投诉,检察机关查证属实的,应当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或可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主任万淼焱曾参与办理多起职场性骚扰案件,她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职场性骚扰直接侵犯的是劳动者在体面安宁环境下劳动的工作权、以劳动获得足额报酬的权利,因此劳动者遭遇职场性骚扰,除了行为人之外,用人单位也应当承担责任。

她提到,在2012年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了“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但在《民法典》中,仅规定了用人单位的事前预防、事后调查处理权力,并无用人单位不履行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的直接规定,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有法院认为其仅是宣示性条款,不能作为裁判依据。

2007年,四川省曾颁布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其中规定,“在工作场所对妇女实施性骚扰造成损害,单位或雇主存在过错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万淼焱指出,尽管这能让司法裁判有法可依,但到目前为止,没有一起判赔用人单位要为职场性骚扰防治不力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例。

“所以,这直接导致职场性骚扰处于国家和社会公众意识均已到位、但法律层面的规范有漏洞,用人单位口头喊重视、而受害劳动者维权难的境地。”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