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南国早报】;
前几天
女业主在电视中
发现自家别墅被剧组“占用”的消息
引起大家的关注
没想这样“鸠占鹊巢”的事又发生了
这次的理由更让人无语
7月16日晚,浙江金华市民汪女士经过女儿的闲置别墅时,注意到三楼卧室窗口有灯光透出。但汪女士打电话给女儿确认,得知女儿一家并没有回来。
汪女士意识到事情不对,便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对别墅逐层排查,发现三楼卧室被人反锁。
汪女士用钥匙将门打开,只见一名光着脚的女子正带着一名2岁大的孩子在床上吹着空调休息。面对民警质问,女子淡定地回复道:“我是住这里的。”
汪女士听后非常气愤,与女子对峙了起来。见自己的谎言被拆穿,女子又理直气壮地说:“实在不行,我付你房费好了。”
最终在民警的教育下,擅闯住宅的女子老实交代了事情经过。
原来,女子姓李,暂住在附近,当晚带着儿子出门玩耍,路过附近时被一只野猫引到了别墅后门。她发现别墅后门破损未上锁后,便带着儿子进入屋内休息。
“我进来一看,厨房也挺干净,还想说买点菜住在这里好了。”语出惊人的李某并不认为自己擅闯民宅有何不妥,一直说“我会付房费的”。
最后,民警带着汪女士逐一查看房间,清点是否有财物损失,并将李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私闯民宅会承担法律责任。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