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一楼该不该交电梯费?律师:应交,但可协商适当减免

2020-07-31 14:03:21 作者: 家住一楼该不

近段时间,家住石家庄新华区高层住宅的一楼业主王明挺纠结:“我家住一楼,电梯也只到一楼,平日里我到地下车库和地下室都是走楼梯,我还用和其他业主一样交电梯费吗?”

王明所住小区位于北二环外,是新建高层住宅小区。今年初,他乔迁新居,按照1.5元/平方米交纳物业费。“物业费中包含电梯费,可我家住一楼,平时根本用不到电梯,却要和其他楼层住户交相同的物业费,感觉不太合理。”提及此事,王明感到有点委屈。

记者看到,王明所住高层住宅楼为二梯三户,公共电梯只运行到一楼。负一层为地下室,负二层为地下车库,虽然这两层也有电梯,但尚未启用,“从我们入住至今,电梯就只下行到一楼,要是去地下室或地下车库,只能走楼梯。”采访时,小区居民纷纷说。

在物业办公室,墙上张贴的物业费标准为1.5元/平方米,括号内标注包含电梯费。

对于一层住户交电梯费一事,小区物业人员解释说:“电梯是住宅楼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属于全体住户共有,因此电梯运行产生的费用应由全体住户分摊。”此外,物业费中的电梯费包含运行费和维护费,这些费用均摊在每户住户身上,不以住户个人使用不使用为标准,也不以人口多少为标准,而是以住房占有的面积分摊。

2004年出台的《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中,有关电梯费统一指导标准的收费内容,即12层以上的建筑,住户交0.3元/平方米的电梯费;12层(含)以下的建筑,住户交0.35元/平方米的电梯费。那么,高层一楼住户到底该不该交电梯费呢?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根据最新的《民法典》和现行的《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住户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电梯如小区其他公共资源一样,属于全体住户共有,一楼住户和其他楼层的住户占有相同的份额,应当交电梯费。而且电梯运行服务属公共性服务,并不是只供部分住户享用的特约性服务,不会因为有些人不乘电梯,电梯的运行维护成本就降低。因此,一楼应该与其他楼层住户一样,承担电梯运行维护费。

王惠民说,虽然从法理上讲,一楼住户应与其他楼层住户一样承担电梯费,可从各楼层对电梯功能享用上来看,其他楼层住户对电梯的使用是日常化的,而一楼住户对电梯的使用频率较少甚至为零,建议物业和一楼住户双方协商,适当给予一定减免,或者乘梯按次收费。

来源:石家庄日报客户端

记者:杜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