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声唱法与京剧唱法区别

2020-09-20 14:00:56 作者: 美声唱法与京

(三)京剧唱法

京剧唱法是以汉语为语言基础,以气、声、字、腔为基本技术规范,在中国最具代表性的戏曲唱法。京剧唱法是运用“浅声道”在“人声非自然声区”演唱。因此,共鸣也是半共鸣、局部共鸣。演唱时高音多、密集、时间长,气息的控制力量大,演唱音域一般在一个平八度左右。以声音清脆、圆润、高亢、激越为其特点。演唱时在唱法上考虑语言的因素要多一些,发声和语言的结合更为紧密一些。每个字音的头、腹、尾都是同等重要,因其出字(也叫咬字)、 归韵、收音是行腔的灵魂,并强调声母(字头)的力度,即嘴皮子劲和“喷口”,因为不同声母与相同的韵母相拼会产生不同的意思,所以强调声母(字头)就是区别字义。在强调字音的头、腹、尾的同时,形成了汉语的特殊美感、技巧及强烈的情感表达,因此而形成以字带声、以字传情、依字行腔、腔随字走的格局。

笔者认为京剧唱法,不仅仅是一种发声的方法,更重要是它还代表着一种演唱风格、一种声乐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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