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前杨松发杀人案:八旬母亲为儿伸冤十余载,检方当庭建议改判无罪

2020-09-28 13:09:35 作者: 19年前杨松

即使在这些岁月里,杨宝兰说自己还是遇到了一些温暖的事。晚上睡觉用的纸箱子就是借来的,当时“我就和小卖部的老板说,这纸盒子我用完了明天还给你。老板也就答应了。”

在杨宝兰的印象中,这样的好人还有很多:有时候复印材料时,别人看她实在可怜,“块八毛的复印费就不要了”;有时候坐公交车,车费人家也不要了;还有很多人把废品直接给她让其去卖钱。

从2007年算起,作为邻居的刘胡顺已经帮助杨家10多年了,他帮助杨宝兰写申诉材料、寄材料,甚至跑遍京津很多部门。

在刘胡顺的印象中,杨松发是比较瘦弱的,案件也有很多疑点。但他坦言也曾动摇过,担心“搞错了”。

刘胡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曾在电话中质问杨松发“到底有没有杀人”,杨松发坚称没有杀人。正是这三分钟的通话坚定了刘胡顺帮忙的决心。

当年案发地——青静黄河北岸

无罪契机

杨松发的代理律师吴丹红曾对媒体说,当时杨宝兰拄着拐杖找到他,请求他为其儿子伸冤,“感动于其诚意,考虑其经济状况”就免费接手。

吴丹红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推动这起案件重审阻力重重,最大的阻力来自于原审法院。“请求阅卷的合理要求被断然拒绝”。

无奈之下,吴丹红只能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远程接访,突破原审法官的阻力,而这也只是阅到了审判卷,侦查卷不在其中。2018年12月,最高法院指令天津高院重审此案,之后几个月律师才阅到了包括侦查卷在内的全卷,“一看都是问题”。

今年9月24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就此案开庭再审。吴丹红、赵德芳为杨松发作无罪辩护,出庭检察员也当庭建议改判杨松发无罪。法院将择期宣判。

检方认为,原审判决采用的有罪证据中,直接证据只有杨松发的有罪供述,在案的间接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结合全案证据无法得出唯一结论,不能除出他人作案的可能性,原审判决认为杨松发故意杀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依法宣告杨松发无罪。

受访者供图:杨宝兰及其家人和律师在法院外合影

命案发生时,杨松发36岁。他刚被抓的时候,作为母亲的杨宝兰都不敢相信,“但(执行)通知书都送过来了,杀人得偿命”。

如今的杨宝兰年近八十,记忆力有些衰退,母子之间的很多细节已经记不太清。但她有一点始终没忘的是,当时儿子大哭着说冤枉,“就像个小孩儿一样”。

杨宝兰最近一次到狱中探望儿子杨松发已经是一年前的事情了,“他也不怪我,知道我条件和身体不行”。

此前每两三个月,她就会给杨松发捎上一两百块钱,看着其他人给狱中亲属捎的一两千块钱,她不知道儿子在里面能吃什么,“我是一个单亲妈妈,我拿来的钱只能说把他养活,这都是我最大的努力了”。

在听到律师告诉她检方建议改判无罪的消息后,杨宝兰说她绷不住就哭了,哭得很厉害。

可那张再审结束后,杨宝兰及其他人在法院外的合照,她分明又笑得格外灿烂。

中秋将至,杨宝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今年她的中秋心愿就是儿子能尽快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