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在他的带路下,调查人员在河北省黄骅市与海兴县交界处的一座水坝上发掘了卢依萍的尸体。
李金朋掩埋尸体的位置非常隐蔽。他挖了一个深坑,将受害者埋在里面,并用杂草覆盖。如果他不是自己带路,这个地方将很难找到。这进一步证实,李金朋与受害者的死亡之间有着直接的联系!
(三)
警方发现了失窃的车辆和被谋杀的女孩。今天,尸检的结果至关重要。这与李金朋的认罪直接相关。
根据法医鉴定,受害人头部严重受伤死亡,头部中弹!这是受害者死亡的直接原因。这也回答了犯罪嫌疑人之前如何进入受害者车辆的问题,因为受害者突然不知不觉中枪了。
如此残酷的罪行令人发指!那么,为什么他选择卢依萍作为犯罪的目标呢?那个绝望的夜晚发生了什么?通过李金朋的认罪和探亲其访友,恢复了李金朋的生活轨迹和抢劫的来龙去脉...
李金朋,男,1980年于吉林省出生。早年,他与父母,妻子一起来到东营,他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据他自己所说,起初,他在东营市一家从事油田相关业务的公司工作,生活相对富裕。但是,他被老板骗了,数百万欠银行的债务无法偿还,他的生活条件直线下降。他只能藏起来,只能在父母开的面包店里帮忙。
沉重的债务使一直以来坚强的李金朋崩溃了。他根本无法接受现实,因此不得不勉强维持生活。他是如此的安静,以至于他逐渐在心中积怨,并提出了在社会上进行报复的想法。在李金朋受审期间,他经常抱怨,说社会对他不公平,他受了委屈,等等。
李金朋开始为自己内心深处的抑郁症寻找出路。他注册了许多QQ号并询问有关枪支买卖的线索,然后进入犯罪的深渊。
中国的枪支管制非常严格。非法拥有、隐藏枪支弹药的罪行危害公共安全,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控制。在如此严格的控制下,李金朋是怎么买枪的?
他是一个非常细致的人。当他在线购买枪支时,他总是购买零件并将其带回去进行组装。这也是检察院后来追究非法拥有枪支罪的原因。
起初,李金鹏用这些枪在郊区射击鸟类,以发泄怒火。渐渐地,这些不再能满足他极其沮丧的释放欲望,而缺钱的尴尬使他疯狂而扭曲!
李金朋开着事先被偷的汽车,开始用枪寻找“猎物”。
而刚结婚的卢依萍绝对不会想到,在安静的停车场里,有一个陌生人向她伸出了犯罪的黑手!
李金朋事先偷了车,开偷来的车在夜间找到犯罪的目标。他和受害者不认识,当受害者到达停车场开车时,从远处解锁了汽车的锁,这引起了李金朋的注意,并给了他一点时间做准备,然后受害者甚至有时间在车外徘徊。他举起枪利用这次机会。所以提醒很多开车的人,尤其是女性朋友,最好晚上不要单独出行。切记到车前再开锁,然后迅速上车并锁上车门。还是应该提高夜间行车时的防范意识。
(四)
卢依萍中枪之后便陷入昏迷,然后被经过乔装打扮的李金朋捆绑着困在车的后排座位上。李金朋将提前准备好在被盗车辆上的东西转移到奥迪车内,包括水、面包、棉被等,然后迅速逃离。逃逸过程中卢依萍因为颅脑损伤严重而死亡,李金朋在埋尸过程中将她身上的戒指和手镯等首饰也全部拿走。
2017年3月2日,东营市东营区公安分局调查结束,被告李金朋因涉嫌抢劫,盗窃罪被移送至东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7年4月2日,东营市东营区检察院将该案提交东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看到这儿很多人包括被害人的家属都无法理解,李金朋为什么涉嫌的是抢劫罪而非故意杀人罪呢?如果以抢劫罪定罪的话,他是不是就会判的比较轻?对此,专门询问了办案检察官赵素祯:
这个问题,当他们第一次见到受害者的家人时,他们也表示怀疑。实际上,抢劫罪并不一定比故意杀人罪的情节和量刑轻。抢劫罪的判处还包括无期徒刑和死刑。
抢劫罪既包括对人的侵犯,也包括对财产的侵犯。如果犯罪者为窃取受害者的财产故意谋杀,或在窃取财产的过程中为了服从受害者的抵抗而故意谋杀的话,应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中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李金朋用枪射击受害者的头部,抢劫受害者的车辆和财产,并根据肇事者故意杀死财产的规定,追捕受害者的死亡结果,光是故意杀人罪就不能涵盖李金鹏侵犯受害人财产合法权益的行为,而抢劫罪可以完全涵盖故意杀人罪和抢劫财产的行为。
从一开始,李金朋就一直在辩称他不是故意杀人。经过审查,我认为他的说法完全站不住脚。犯罪嫌疑人冒充妇女,用枪犯罪,用枪抢劫,捆绑和控制受害者,更换假车牌,逃避监视,掩埋尸体和其他行为,充分显示了他是有预谋的抢劫,抢劫和抢劫后的整个过程。他错过了谋杀的可能性。
李金朋没想到,在结束女孩的生命的同时,他已经注定了自己的命运。
此外,检察官根据公安机关移交的档案,经过认真分析证据,认真分析案件,决定:以李金朋非法持有枪支罪起诉!
(五)
2017年11月21日,此案一审公开宣布。被告李金朋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犯有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他决定执行死刑,剥夺其一生的政治权利,并没收其所有个人财产。
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案中,被告人李金朋犯有抢劫罪,他同时遇到三种情节严重,是判处死刑的关键。
在这种情况下,李金朋的犯罪行为极为残酷,还发生了“抢劫致死”,“持枪抢劫”和“大抢劫”三起抢劫案。
当赵素祯作为本案公诉人,在法庭上发表公诉意见时,郑重地说出“本案被告人李金朋完全符合罪行极其严重的法律规定,建议合议庭对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时,坐在旁听席的被害人家属全部起立,情不自禁的鼓起了掌;在掌声中,很多人留下了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