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心的母亲,怨憎的兄弟,80岁失聪老人将大儿子告上法庭

2020-10-07 23:33:32 作者: 偏心的母亲,

据高翠云说,为给大儿子办婚礼她曾找信用社贷过款,后来收取的礼金拿去还贷很正常。

对于母亲为什么不喜欢哥哥,小儿子高会荣说哥哥做事强势、脾气粗暴、经常顶撞母亲。而自己虽然经济条件不好,但从不和老人争辩,都是哄着老人的。老人觉得过得舒心,之后也一直跟小儿子住在一起。

多年来,母子兄弟的嫌隙越积越多,最终还是闹上了法庭。

法官通过对案情细节的了解,发现兄弟两人并非不想赡养母亲,而是积怨多年,心结未解。

最终调解决定,大儿子每月给老人200元生活费,老人还和小儿子居住,4万元的款项还按照兄弟俩原来的协议执行。

最终高兴荣虽接受法官的调解建议,表示尊重老人的想法,也愿意和弟弟和好,但多年的矛盾,他需要一段时间让自己的思想彻转过来。

说道:

毕金仪:高家人的纠纷,说到底原因在于高翠云对于小儿子的偏心,这种偏心在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俗语讲“老儿子,大孙子,老太太命根子”,正反映了这种常态。其原因在于父母年轻时生育孩子的同时要为生活打拼,顾不上做父母的体验,等人到中年之后,家中有了积蓄、正需要感情寄托的时候,小儿子的出生就会成为父母情感上的依赖,也就会成为“老太太命根子”。

在大多数多子女家庭中,家中的老大多少带有一些抑郁的气质,因为其曾经独享父母所有的注意力,而后随着兄弟姐妹的出生,父母曾经灌注在老大身上的情感和注意力都会被分出去,以至于到后来完全丧失,这样的案例屡见不鲜。这种家庭中的老大无力挽回自己的情感丧失,导致后来人会变得抑郁。这需要父母与子女双方都有所注意,互相沟通,才能避免这种情绪的不良影响。

张志伟:高兴荣因自己结婚时父母没有支付费用而拒绝赡养父母,这种说法在法律上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因为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律上的法定义务,而非合同义务。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劳动能力的父母可以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

编审/邱灿

策划/周纪文

编辑/刘诗洋

记者/张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