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警方在线】;
【公安部:加大对“碰瓷”犯罪团伙、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力度】#平安法治2020#实践中,“碰瓷”犯罪日益呈现团伙化和集团化的特点,甚至在一定地区形成黑恶势力。与单个主体实施的“碰瓷”犯罪相比,共同实施、通过犯罪集团、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实施的“碰瓷”犯罪的社会危害更为严重,影响更为恶劣。为此,两高一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对“碰瓷”案件中共同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的认定和从严从重惩处予以明确,规定对于符合黑恶势力认定标准的,应当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或者恶势力犯罪集团侦查、起诉、审判,有利于铲除此类犯罪组织的根基,净化社会环境。
公安机关将强化侦查取证工作。进一步规范接处警工作,公安机关接到此类案件的报案、控告、举报后,应当立即指派民警赶到现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妥善保护案发现场,控制行为人。对存在“碰瓷”嫌疑的案件,要加强调查取证,及时查清案件事实真相。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开展立案侦查,通过调取案发现场监控视频,收集在场证人证言,核查涉案人员、车辆信息等,全面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工作中,广大民警要以高度的责任心,查清每一个疑点,做到不枉不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