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0月16日讯(通讯员侯峰钟葛明才记者王国柱)怀疑两个月前加的油有问题,14日晚,兴化男子林某酒后驾驶摩托车来到加油站“讨说法”,双方发生争执后,加油站工作人员报警。记者获悉,林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罚1250元。
林某接受调查
兴化海南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林某称,8月中旬的一天,他购买的新车在此加油后,车子出现过故障。他一直怀疑是该加油站的油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加油站提供油质检测报告。而加油站老板则表示,相关职能部门前来抽查过他们的油质,油并没有质量问题,同时给他提供了咨询电话。林某在无锡做生意,这是他第三次到该加油站要说法了。当晚,林某与加油站工作人员因此发生肢体冲突。派出所民警在现场询问过程中,发现林某满身酒气,又有一辆摩托车停在附近,便多了个心眼,怀疑林某是酒驾。
派出所民警问其是否酒驾,林某竟然表示喝酒开车与这起纠纷没关系。民警遂电话联系到辖区交警钓鱼中队到场协助处置。经酒精呼气检测,林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1.8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标准。
校对丁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