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一市民在“汇华汽车销售公司”买到“问题”车

2020-11-06 19:18:35 作者: 忻州一市民在

攒钱买车本来是件令人高兴的事儿,但一不小心买了问题车,不仅堵心,还憋气。

购车发票

2020年11月4日,忻州市民崔女士在忻州市汇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华”)买了一款高配大众帕萨特轿车,在交款并办理上户手续后发现,位于副驾驶座位的车窗玻璃上没有“大众”及“3C”认证标识。崔女士怀疑这块儿没有任何标识的玻璃是经销商后期所为,非原厂配置,而且在销售时未尽到告知消费者的义务,涉嫌欺骗。由此,崔女士对经销商的诚信及所购车辆的质量产生了质疑。

车主在“汇华”跟销售经理交涉

一块儿小小的车窗玻璃算是问题吗?

面对崔女士的质疑,“汇华”负责销售的经理作了解答:什么原因现在还不清楚,需咨询厂商后再做答复,就认证标识而言,可有可无,不算是问题。至于没有经过3C认证的玻璃能否进行销售,销售经理则反问消费者:“请你拿出条款来?”

得不到满意合理的答复,更令崔女士心生不安,疑虑难消。为什么会出现无标识的玻璃?是出厂检验疏漏,还是在这之前车辆发生过碰撞或剐蹭?虽然“汇华”销售人员一再保证车辆没有问题,但终究缺乏有力证明,语言显得苍白无力,难除消费者的疑虑。

汽车上的每块儿玻璃都应有生产商及3C等标识

一块没有任何认证标识的车窗玻璃,经销商认为不是问题,消费者看来存有隐患,那么,没有3c认证的产品可以销售吗?

根据2009年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由地方质检两局依照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汇华”销售的车辆玻璃上没有认证标识到底是不是存在问题?其销售行为是否涉嫌欺骗消费者?崔女士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和向监管执法部门举报的方式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