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23日讯(通讯员田晨记者万凌云)1月22日,镇江车管所抄获一运用假身份证处理事务人员。经警方联络当事车主,对方竟不知情!
抄获
22日上午10时35分许,南通某银行托付第三方公司工作人员魏某,到镇江车管所处理一镇江号牌汽车贷款典当事务。窗口工作人员在比对证件资料时,发现魏某供给车主刘某的身份证原件反光标志含糊,且二代证读卡器无法读取。见此情形,此刻魏某就赶忙称身份证消磁了读不出来。
因车辆典当后实践物权将发生变化,为进一步验证证件真伪,工作人员当即上报车管所科长吕志军,并与该车原始档案进行比对。经核对供认,该身份证发证日期字体、相片与档案内留存的身份证复印件收支较大,存在假造嫌疑。
发现情况后,吕志军当即联络车主刘某。谁知,刘某竟然毫不知情!而在得知有人假造自己身份证来办车辆典当后,刘某当即从丹徒高资赶到车管所。
在民警问询和刘某的对质下,当事人魏某供认由于车主与担保银行有矛盾,没有把身份证交给银行。眼看典当合同就要到期,于是就做了一个假的身份证来办事务,没想到当场被识破了。
现在,此案已移交给辖区派出所,作进一步查询处理。
校正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