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杭州一医院爆燃事件”:嫌疑人曾因放火罪被判刑3年

2021-01-23 20:04:22 作者: 警方通报“杭

警情通报(三)

2021年1月22日,公安机关接到浙医一院爆燃案警情后,第一时间展开案子查询、现场勘查人员救治、危险排查和次序维护等相关损失。现就案子查询根本情况通报如下:

案子根本情况

据查询,犯罪嫌疑人卢某某因长时间患肾脏疾病久治未愈,对曾去医治的数家医院发生不满,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至案发前,在其居住地运用烟花爆竹和松香水等克己爆燃物,欲挑选其间的医院施行报复行为。1月22日上午10时52分许,该卢进入浙医一院6号楼6楼,在该楼层电梯口抛掷点着的克己爆燃物,被医护人员发现并踩灭引线,现场未引起爆燃。10时53分许,该卢窜至5楼,点着1个克己爆燃物并扔到护理台发生爆燃,致一名医护人员灼伤。随后该卢从带着的包中拿出菜刀闯入病区,致一名患者及一名医护人员受伤。过程中其本人和另一名医护人员烧伤,后该卢被现场医护人员及随即赶至的保安、民警操控并带至公安机关检查。现在上述人员伤势均平稳。

二、犯罪嫌疑人根本情况

犯罪嫌疑人卢某某,男,39岁,杭州市淳安县人。2014年曾因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法院确定该卢患有偏执性精力障碍,案发时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因其长时间患有肾病及精力性疾病,曾在省市县多家医院就诊医治。

现在,专案组正环绕案子展开进一步侦查。对损伤医护人员的全部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快速侦查、依法严厉打击,坚决维护医院正常次序,维护医护人员安全。警方呼吁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重视威望信息发布,不信谣,不传谣。

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

2021年1月23日

此前报导

杭州一医院发生疑似爆炸物爆燃事情致4人受伤,警方通报

警情通报(二)

经查,犯罪嫌疑人卢某某(男,39岁,杭州市淳安县人)因长时间患病,在多家医院就诊不能彻底治愈,遂发生报复心思,购买烟花爆竹克己致燃物,并带着菜刀,于今天挑选其间就诊过的浙医一院施行了放火和损伤行为。3名医护人员和1名布告受轻微伤,均无生命危险。

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

2021年1月22日

责编:张燕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