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泉州南安市公安局水头派出所民警,捣毁一个"涉诈"窝点。民警在辖区某酒店检查时,发现十楼一客房门外,堆满外卖包装盒,疑似多人同住。民警随即敲门,一男子开门见是警察,马上走出房间随手关门,回答询问支支吾吾、眼神躲闪。
民警立即组织警力,进入房间检查,看到屋内桌上摆满了,银行卡、U 盾、电脑、手机,还有两人躲在卫生间里。民警通过现场询问调查,确认屋内人员在进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随即民警将现场嫌疑人:王某珠(女,福建人,33 岁)、黄某安(男,福建人,19 岁)、汪某国(男,福建人,18 岁)带回派出所。
经审讯,黄某安交代,他通过网络信息招聘,加入这一团伙,团伙成员长期流窜在南安、晋江、泉州市区等地。以酒店为"流动办公室"实施犯罪活动,老板"猪哥"负责接收境外非法转账,收到转账后向黄某安等团伙成员,提供银行卡信息,将钱转到指定账户。经初步调查,黄某安等 3 人在不到 10 天的时间,通过 12 张银行卡转账流水,达 8000 余万元。
目前,黄某安等 3 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警方刑拘。
提醒大家,切勿成为诈骗分子,实施犯罪的"工具人"。同时谨记买卖、租借银行账户、电话卡,已经严重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将会被依法惩处,切勿因小利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