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20年合肥法院共审理产品责任纠纷案件596件

2021-03-11 20:05:06 作者: 2016-2

发布会现场

中安在线 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3月11日下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反映到司法领域的消费纠纷日益增多。合肥市两级法院在2016-2020年期间审理产品责任纠纷案件596件,其中中院审理122件;审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237件,其中中院审理137件;审理网络购物合同纠纷1073件,其中中院审理110件;审理旅游、餐饮、教育培训等服务合同纠纷1741件,其中中院审理48件。

3月11日下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反映到司法领域的消费纠纷日益增多。合肥市两级法院在2016-2020年期间审理产品责任纠纷案件596件,其中中院审理122件;审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237件,其中中院审理137件;审理网络购物合同纠纷1073件,其中中院审理110件;审理旅游、餐饮、教育培训等服务合同纠纷1741件,其中中院审理48件。

随着经济结构和消费模式的转变,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也呈现出多元特点。首先是案件类型较为多样,主要包括食品、日用品等买卖合同纠纷,产品责任纠纷,健身、旅游、美容等服务合同纠纷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等。此外,网络消费纠纷增长明显,网络购物的迅猛发展在给消费者带来便捷优惠的同时,也对产品质量监管、售后服务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新的挑战,引发网购纠纷的增长。维权领域也较为集中,消费者反映问题主要是商品包装标识不全、涂改或超过保质期限、标明成份与实际不符、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违规等。

目前,知假买假案件仍然较多,食品药品类产品仍是“职业打假人”重点打击对象。案件审理结果以撤诉为主,消费者起诉多为获得经济赔偿,在与商家达成赔偿协议后选择撤回起诉。

通过该类案件的审理,合肥市中院梳理了一些常见的“消费陷阱”,给广大消费者提出几点建议:

1.选择正规的商家,尤其是在网购过程中,尽量选择正规网店,不贪图便宜,购买不合常理的低价商品。

2.审慎对待广告宣传,不要轻信商家不切实际的宣传和承诺。

3.仔细查阅商品的基本信息,包括品牌、产地、保质期、外包装标识等,提高自身鉴别力,防止买到假冒伪劣产品。

4.注意索取和保留消费凭证,包括交易凭证、付款凭证等,以便在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提供维权依据。(记者 张毅璞)

4.注意索取和保留消费凭证,包括交易凭证、付款凭证等,以便在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提供维权依据。(记者 张毅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