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女辅警照片系冒用,照片主人:朋友圈图片被盗用,已报案

2021-03-14 08:52:36 作者: 网传女辅警照

大象新闻客户端3月13日消息,近日,一条 " 江苏女辅警与多人发生关系敲诈获刑 " 的消息在网络流传,引发网友关注。据灌南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发出的一份判决文书显示,原女辅警许某于在职期间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并进行敲诈。与该消息一起引发热议的还有一张“网传女辅警照片”,经大象新闻记者证实,网上广泛传播的“女辅警照片”为冒用,被冒用照片的则是一位来自河南洛阳的90后汪女士。

3月13日,大象新闻记者联系到汪女士,她表示网上疯传的那张照片是她发在朋友圈的照片,被人盗用并在网上恶意传播,已经给她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目前她已经向派出所报案,准备在查明情况后向盗用照片的人追究法律责任。

汪女士表示,这张照片是她1月20日过生日时在个人朋友圈发布的,并没有在其他社交平台上发过。然而从3月12日晚上开始,很多朋友都给她发消息称在新闻平台以及社交软件上看到了她的照片,并且配文都是“江苏女辅警一案”的相关内容。

关于照片是如何泄露出去,又是如何与“江苏女辅警”扯上关系的,汪女士表示十分不解。“我是做代购的,平时会在朋友圈发很多产品信息,想在我朋友圈找到这张照片并不容易。”汪女士怀疑有人从她朋友圈盗用了这张自拍照,并进行了恶意传播。

目前汪女士在连云港旅游,她表示在得知消息后已于今日下午在连云港当地派出所报警,准备在回洛阳后继续进行后续处理。

“这件事已经给我的家人和我自己造成很大困扰了”,汪女士于今日凌晨2时在微博上发布了两条澄清视频,微博发布后有不少网友在评论里留言,“我现在就是希望不知情的网友不要再传播我的私人照片了,希望澄清后生活能重归平静。”

河南芸智源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世锋表示,在公安机关查明将汪女士照片进行盗用的侵权人之后,可以先对侵权人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汪女士可以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且尽快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如果因为侵权人的行为给汪女士造成了精神伤害,她可以要求侵权人进行损失赔偿。

赵世锋表示在汪女士澄清后,如果有人在知情的情况下继续转发汪女士照片的话,如果情节轻微可能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有可能被处以治安拘留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造成恶劣影响的话,还有可能会构成相关的刑事犯罪,会追究刑事责任。

(原题为《网传女辅警照片系冒用,照片主人控诉:朋友圈图片被盗用 已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