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男子称年会被公司高管烟头烫脸,还说“疼才长记性”

2021-03-22 21:56:20 作者: 陕西一男子称

刘先生对这个不痛不痒的处罚极为不满,“据我了解,高某某的人事任命是控股公司任命的,他是控股公司管理的干部,处理应该由控股公司来处理,人家人事、工资关系都不在陕西公司,陕西项目组发文处理上级领导,还说是处理很重,陕西一位副总跟我说这个处理没毛病,我明确表示,我不满意也不接受,这是进一步侮辱我的智商和人格,所以我才选择通过媒体来维权。”

“我不需要过多解释,大家都能明白这起事件的恶劣程度,我要求公司成立调查组严肃查处。”刘先生认为,部分人员涉嫌包庇、阻挠查处。“他(高某某)有38岁,是控股公司的委培生,就是大学一毕业就进入公司,工作了十多年了。”

>>>拒绝和解不要赔偿

“考虑各种维权手段,包括起诉”

目前,刘先生已经把相关事发经过等资料交给警方,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刘先生咨询律师后表示:“这不仅是故意伤害,还涉及到人身侮辱,我的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都受到侵害。公司如果放任不管,我会考虑采取各种维权手段,包括起诉,我不会放弃。”

刘先生认为高某某做得很过分:“已经拖了一个多月了,方方面面都没有处理结果。他是一家上市公司的高管,我咨询过律师,公众是有知情权的,所以我把这个事件公开出来,就是为了找一个评理的地方,为我找一个说法,讨一个公道。”

“我现在的诉求就是,拒绝和解、不要赔偿,我要求公司成立调查组,严肃查处施暴者,同时查处相关人员包庇、阻挠的责任。”

3月22日,刘先生向华商报记者声明:“拖到现在,我是拒绝和解了。”

3月21日、22日,华商报记者多次致电陕西公司高某某,对方均未接听记者电话,截至发稿前也未回复记者发去的采访短信。同时,华商报记者多次联系控股公司相关领导,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华商报记者 李华

原标题:《陕西一男子称年会被公司高管烟头烫脸!高管:疼才长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