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帆和丈夫婚后的经济各自独立,房子为丈夫的妹妹所有,日常对女儿的照顾由王帆及父母负责。在家暴认定困难的情况下,她担心自己能获得的支持有限。
《民法典》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上述报告显示,部分当事人提出了明确的赔偿请求以及精神损害赔偿、抚养权和财产多分的请求。
在法院的回应方面,以精神损害赔偿和抚养权为例,前者获得法院支持率约25%,平均8107元;涉及后者的案件共51件,其中作出有利于受害人主张的判决书共41件,占比 80%。
“由于赔偿标准缺乏具体明确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就具体赔偿数额的确定主要根据法官酌情予以自由裁量。”报告称。
法院实际支持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统计表。报告截图
今年全国两会上,人大代表黎霞建议大幅度提高家暴行为人对被施暴人的损害赔偿标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家暴者少分或不分财产。这一建议一度引发热议。
还在等待警方调查及处理结果的王帆不知道自己还要在这段婚姻里挣扎多久。她确定的是,要先保护好女儿与父母的安全。
反家暴法实施以来,不少声音认为法律仍需完善,“这是一定的,但我觉得现在更重要的是,怎样执行好现有的法律。”李莹说。
(文中王帆为化名。实习生李丽贤、宋玉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