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19时许
南外派出所接警称
章江北大道某酒楼
有一起持刀上门讨债纠纷
处警人员
迅速赶赴现场
......
到达该酒楼大厅后
只见一男子手持菜刀
架在自己脖子上
情绪非常激动
处警民警立即通知备勤警力增援
并同时请求指挥中心增派人手
拨打120以防万一
劝阻中,持刀人黄某的妻子称
黄某因急需用钱
将汽车以9万余元的价格
卖给该酒楼股东赖某
还剩6万元未结清
黄某向赖某讨要未果
一时想不开
才以这种方式要债
为防止事态严重化
维护好公共安全
增援警力在疏散围观群众后
找到赖某来到现场
在处警民警的劝导下
黄某情绪逐渐平复
并将菜刀交到民警手中
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教育疏导,黄某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
但黄某持刀在公共场合讨债的行为
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涉嫌扰乱单位秩序
当日,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某给予行政处罚
在民警的工作下
当事人赖某已和黄某签订还款协议
章贡警方提醒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反映诉求、维护权益
应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
切勿采取过激行为
否则不仅解决不了问题
还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