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早晨,在广州地铁八号线一节列车上,一排座位上已有6名女乘客,中间一点缝隙能坐下一名幼童。老伯上车要求乘客让座,被拒后突然坐到一位女士的腿上。双方随即发生口角,一名年轻男乘客在旁一直劝老伯,但老人情绪激动,指着眼前几名女性骂了一路,直到到站下车,此事才告一段落。
网友评论
延伸阅读
让不让座,本身属于道德层面的问题。毕竟谁也没有权利,逼迫别人为自己让座。老幼病残孕因为生理上的弱势,属于需要照顾的群体,在公交车上为他们设置专座,保证这部分人的优先权,体现了人道主义和道德关照,这是现代文明的应有之义。道德问题,就应该用道德的方式去解决。我们提倡为老弱让座,但不可以强迫;我们也可以批评不给老弱让座的行为,但这种批评应该建立在互相体谅的基础上。
强迫别人让座还只是涉嫌道德绑架的话,动手打人或是拦车等行为,都已经跨过了道德的边界,进入了法律应该调节的范围。打人不管轻重,不管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显然侵犯了别人的人身权利。
道德和法律同为调节人们思想行为、协调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社会规范,各自有各自的职能,但也各有各的边界。有些事务,道德层面可以谴责,但法无禁止,法律管不着,比如让座问题;有些事务,道德层面可以同情,比如弱势群体违法,但是法律有明确规定,不能因为违法者本身的弱势属性就不按法律执行。
让座纠纷,可以运用道德的武器进行道义上的讨论和批评。但是,如果像拦车、打人这样,已经上升到了侵权和违法层面,就应该让法律的理性出面,该惩处的惩处,该训诫的训诫。把法律问题混同为道德问题,不仅有损法律的尊严,也容易因为道德层面的争论,混淆了是非,纵容了一些人的非理性行为,导致类似“让座纠纷”这样的事情一再上演。
(原标题:地铁内无人让座老伯直接坐女乘客腿上)
流程编辑 :tf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