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娟,197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1996年,张娟从怀化医专毕业后参加公安,一直从事法医工作。先后荣获个人一等功一次,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一次,被评为“全省公安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先进个人” “湖南省我最喜爱的十佳优秀人民警察” “全省五一巾帼标兵” “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五一巾帼标兵”。2014年被被授予“二级英模”称号,入选湖南省级公安系统专家型人才、湖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
她的故事
惟有责任和担当,才能支撑着一个人的信念。选择法医这门职业,最开始是受父亲的影响。张娟的父亲也是一名警察,她从小对警察就有一种特别的情愫。小时候,在一些影视的画面中看到法医在实验室里探寻蛛丝马迹,这个神秘而具有挑战性的职业在她心中扎下了深根。在大学毕业时,张娟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从事法医。然而,现实中的法医工作环境和想像中的完全不一样,寒冬酷暑,腐败尸体令人窒息的气味及恐怖的样子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2004年,范某生杀人案,尸体已呈腐败巨人观,伴随着阵阵恶臭,现场十分恐怖。尸检是在沅水河边进行的,不远处有很多老百姓在围观,尸检做了5个多小时。从现场离开时,很多人问张娟是否有特异功能,怎么能够忍受得了?她说:“这是职业与职责所在。身为法医,必须得从尸体上找到答案,所以你专注的是尸体所表露的一些微妙的特征和现象。”
做一名好的法医,只有认真细致勘察现场,详尽全面进行了尸体检验,案情分析会上才能有理有据的提出自己的观点,为案件侦破提供依据。每当看到案子成功破获,犯罪嫌疑人被绳之以法的时候,张娟就感觉特别自豪,觉得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她说,“一个人不管从事什么职业都必须要有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要有责任和担当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常年累月始终如一的坚持下去。”
惟有不断的学习,才能提升自身的综合素养。 张娟是医学生,刚参加工作时,对公安业务及法律知识了解得很少,更不知道怎样办案。张娟利用闲暇时间自学,取得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的本科文凭,有了一定的法律功底。
为一名刑事侦查技术人员,多为侦查破案服务才是硬道理,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犯罪手段也越来越智能化,新的检验技术和方法也在不断变化和推陈出新。这就需要坚持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案件办结后张娟喜欢分析、思考、总结、积累,一些比较典型特殊的案例张娟也会撰写成论文发表,给同行提供参考与借鉴。很多案例也得到了上级领导及同行们的好评,并作为全省刑警培训的经典案例。
惟有增强团队意识,才能一起走得更远。 沅陵县是山区大县,在修建村村通公路之前,有时候下乡办案,下车后还得走3、4个小时的山路。张娟的队友们每次都主动为她背东西,他们说:“走路时,你只管照顾好自己,其他的事情都不用管,到现场后就看你的了”。这些事虽然小,可张娟觉得很温暖、很感动。
2002年4月,筲箕湾的溪水里发现一具无名尸体,要求法医勘验,张娟和一名痕迹技术员一起出现场。前几天一直在下雨,溪水很深,尸体漂在小溪中,得用船把尸体拖到岸边来再进行检查。当地人认为不吉利,管民警怎么做工作,他们就是不愿意把借船拉尸。正在焦灼时,一位民警脱去外衣裤,手拿一根稻草搓成的绳子,只身向溪水中走去,将早已高腐的尸体拖上岸,让尸检得以顺利完成。
惟有家人的理解和支持,才能全身心的投入。 张娟女儿小时候,是由婆婆和母亲分别带的。她的爱人也常年在基层派出所工作,几乎很少能照顾到家里。
2008年以前,周末发案的机率较高。有时候一出去就是好几天,女儿生病时,老人着急,电话又打不通,回到家里才知道情况,心里挺内疚的。每次都跟女儿说好了周末带她去玩,可到了周末,她连张娟的影子都看不见。女儿不理解,也抱怨她。张娟觉得挺对不起女儿,她也想多陪陪孩子。家人的默默付出,为张娟解决了最大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