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上遭遇追尾后应该这么做?海南交警告诉你

2021-04-19 23:33:15 作者: 在高速上遭遇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4月19日消息(记者 王燕珍)近日,在海屯高速上,两车追尾后,双方当事人站在快车道上协商,危险一幕被过路市民拍下。4月19日,海南交警特别提醒,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做好安全防范,预防二次事故发生。

在高速路上发生追尾事故,事故车辆和人员仍坐在车里或是站在快车道位置。视频截图

据见证此事的付女士介绍,不久前,她开车从屯昌回海口,看到在海屯高速上发生了一起两车追尾事故。令她吃惊的是,在经过事故车辆时,她发现两辆事故车辆上的人员,有的人开着车门坐在车里,还有一群人站在快车道上,可能双方当时正在协商事故处理事宜。“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后,应该做好防护措施,快速前往安全区域,毕竟高速公路上车速快,一旦发生二次事故,那后果不堪设想。”付女士表示。

在高速路上发生追尾事故,事故车辆和人员仍坐在车里或是站在快车道位置。视频截图

高速公路上二次事故屡见不鲜。比如2020年5月20日,沈海高速福建泉州往厦门方向发生一起追尾事故,两车司乘人员下车后在快车道内争吵,不久,一辆轿车快速驶来与两车及人员相撞,致一人多处骨折,一人全身多处严重受伤。2020年4月24日晚11时30分许,深圳市宝安区龙大高速某路段发生两车相撞事故,其中一名驾驶人将车停在车道内下车拍照,被后方车辆接连撞击不幸身亡。

“很多的二次事故就这样发生在不经意之间,往往第一次事故没有造成太大伤害,二次事故却是致命的!”据海南交警介绍,发生二次事故,往往和第一次事故的时间相隔比较短,后车或来车来不及反应。上述一些案例,包含了驾车途中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常见的错误应对:第一是车辆能够移动但却未及时撤离;第二是未按规定在后方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第三是车上人员停在现场争论责任、协商赔偿或等待救援。

交警表示,这些错误处置会将事故当事人置于非常危险的境地,尤其是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车辆行驶速度较快,如果其他车辆未及时发现前方异常情况,极易导致二次事故。

那么,如何有效预防二次事故?据交警介绍,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应这样处置:

1、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开启示廓灯和后尾灯。

2、放置警告标志

高速公路上,要在来车方向150米外(夜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加大到200米)放置三角警告牌以警示后方来车。城市道路上要在来车方向50米处放置三角警告牌。放置警告牌时,驾驶人应在护栏外面向来车方向行走,以便观察后方来车情况。

3、撤离至安全地带

发生事故后,车辆仍然可以移动的,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拍照或者标划事故现场位置等形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人员撤离到路外安全地点并报警。如果车辆不能移动,所有驾乘人员应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再拨打电话报警,千万不要在行车道内逗留或待在车内。

4、驾驶人应具备防御性驾驶理论和操作技能

在驾驶过程中注意前车情况,控制车速,与前车保持足够安全距离,同时通过后视镜观察行车环境,能够“预见”由其他驾驶人、行人、不良气候或路况而引发的危险,并能及时采取必要、合理、有效措施,不出现被动性的或者二次的交通事故。南海网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 以上内容由南海网原创生产,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抄录、传播或与其它产品捆绑使用、销售。如需转载,请与南海网联系授权,凡侵犯本公司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电子邮箱:nhwglzx@163.com. 责任编辑:林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