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酒后猥亵女企业家 二审维持原判!

2021-04-22 15:46:39 作者: 干部酒后猥亵

据澎湃新闻,4月21日,湖南郴州。北湖区原团委书记楚挺征被控酒局试图强奸女企业家一案二审近日宣判。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维持一审原判,即楚挺征犯强奸罪,处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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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视频截图

公开资料显示,在2018年5月召开的共青团北湖区第四次代表大会上,楚挺征当选为共青团北湖区第四届委员会书记。

据红星新闻报道,楚挺征生于1987年,2010年从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他是2010年武汉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当年,全校有1108名优秀毕业生,楚挺征所在的文法学院共有23人上榜。楚挺征身高1.8米左右,人长得比较帅气,平时也是彬彬有礼,文采不错,其仕途也一直较为顺畅。楚挺征之前做过秘书,在单位的表现一直很好。

楚挺征的父亲是某央企在郴州公司的中层干部,目前已经退休。他的母亲是郴州一家医院检验科的医生,也已退休。

事件回顾:

2020年,郴州青年女企业家杨某举报称,北湖区团委书记楚挺征对她猥亵并涉嫌强奸。

杨某在举报信中反映,2020年3月31日晚,她应北湖区团委书记楚挺征的邀请,到郴州一家海鲜酒楼参加饭局。晚上9点半左右,她离开座位在包厢茶水间休息,楚挺征突然走过来,将她拖拽到隔壁包厢。“我还来不及反应,就被他直接按倒在沙发上进行猥亵,还强行脱下我的裤子意图施暴。”阳娇称,后来她的同学听到呼叫声赶到现场,她才得以脱险。

“这件事发生后我惊恐万分,”杨某的举报信称,事发后她在朋友和同学的陪伴下痛哭了许久,精神和身体受到伤害。举报信后面附上的照片显示,其腿部有多处皮外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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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截图:受害人腿部受伤照片 图片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湖南频道

举报信还提供了受害人与楚挺征微信联系的截图。上面的内容表明,事发第二天,楚挺征向杨某道歉,他在短信结尾写道:“为昨晚给你造成的困扰和愤怒,挺征再次表示深深的歉意,对不起!请给我机会赔罪……”

杨某没有回复对方。楚挺征后来给杨某发了王菲的歌曲《微风细雨》,以及久石让的音乐《太阳照常升起》,他还发了一首四行诗,诗的后面还留了一句英文:Even if it rained yesterday,the sun also rises. (意思是:即使昨天下雨,太阳照常升起)。

2020年4月6日凌晨,郴州新闻网发出《关于网传北湖区一公职人员涉嫌猥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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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称,近日网上出现“湖南一海归女老总实名举报称酒后遭官员猥亵”等贴,北湖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公安分局加紧调查,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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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7日,北湖区委宣传部通报,鉴于楚挺征违规接受吃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0年4月6日,经中共北湖区委研究决定,免去楚挺征党内职务,并按程序免去其他职务;对其违纪行为,由中共北湖区纪委予以立案审查;涉嫌猥亵他人违法行为,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已依法受理案件,正在调查。对违规参与吃请的其他公职人员视情节依规依纪给予相应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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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8日晚上10点10分,北湖分局微信公众号“北湖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通报称, 4月2日,我局接到受害人杨某报警,称其被楚某某猥亵并企图强暴。接警后,我局立即受理并开展调查。经初步查实,楚某某涉嫌强制猥亵罪,我局决定对其立案侦查。目前,楚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据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法院官网显示,2020年12月4日,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楚挺征犯强奸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楚挺征有期徒刑三年。

经宜章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3月31日晚,被告人楚挺征邀请被害人杨某到郴州市某酒楼聚餐,用餐途中,楚挺征将杨某拉至无人的包厢,意图强行与杨某发生性关系,杨某始终不从并反抗,致楚挺征强奸未得逞。

宜章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楚挺征违背被害人意愿,使用暴力手段,意图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楚挺征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