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继承父母的房子,统统按四大“新规”处理!子女争也没用

2021-04-22 15:45:22 作者: 今年起,继承

房子对于我们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不夸张地说,房子是绝大多数国人奋斗一生所追求的最终目标。房子既是安身立命的居所,更是承载亿万国人家庭财富保值增值的最佳利器。再直白点说,房子是财富的象征,也是亿万家庭稳定的基石,更是婚姻的前提,良好教育的保障,养老的安全感。

经济学家董藩说,房子是家庭积累财富的重要手段,未来一线城市黄金地段房产会涨到100万/平。言外之意,想发财致富最好的方式之一就是多买房、买好房。无独有偶,孟晓苏也认为,房子不仅代表财富,更能给大多数人带来尊严。房价上涨是好事,因为意味着有房群体的财富又升值了。

房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现实中年轻人却越来越“厌恶”房产。资料显示,90后虽然越来越成为楼市中的主力购房群体,但他们的购房之路异常艰辛:一方面只能在二三四线城市买房,因为这些城市房价相对来说较低,90后靠工资性收入和家里“六个钱包”的支持,勉强可以买房;另一方面,90后对杠杆的依赖度最高,全款购房比例不超1成。

相比于已经买了房的90后,其实现实中“不买房”的90后群体更加庞大。贝壳研究院数据显示,四大一线城市中,70%的90后都在租房生活,而且这一规模还在继续扩大。此外,截止到2020年底,全国总租房规模首次超过2亿大关。

租房的年轻人尤其是90后越来越多,他们为什么不喜欢买房了?归根结底是两方面原因:其一房价高不可攀,90后的工资性收入不允许自己买房,而且家庭经济条件也无法支持自己买房。尼尔森公布的调查报告显示,全国有近6成工作90后拥有实质性负债,且平均负债12万;其二根本不需要自己买房,他们只需要从父母、祖父母那里继承房产。

马云曾经说过,未来我国的主流家庭结构是“421”,这意味着一二十年后两个年轻人可能要继承至少5套房子。他们未来要担心的不是房价太高买不起房,而是该忧虑如何从父母长辈那里继承来房子。

有人可能会有疑问,继承父母的房产有何可忧虑的,自古以来“父债子偿”,对应的父母的房产自然也是全部由子女来继承。难道父母的房产还能被外人“抢走”不成?

其实不然,一方面房产继承问题一直以来都比较棘手,并非大家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尤其是现在的70、80后,兄弟姐妹普遍较多,有的甚至多达十个以上,继承房产这类动辄两三百万的“大件”时,难免不会发生利益纠纷,甚至引发冲突;

另一方面,2021年1月1日,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民法典》修订版正式开始实施,其中对继承权、房产的各类继承问题等都做了明确规定。换言之,从今年起,房产继承新规有了更大的变数,这意味着很多人以前熟知的继承规定,今年起可能就不再适用了。比如今年起,两种情况下,子女或“不再继承”父母房产,而且按照新规,子女去争去闹也是没用的。对此请大家一定要提前知晓:

今年起,继承父母的房子,统统按四大“新规”处理:

第一、父母可以自主选定继承人,且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不再继承”父母房产,子女即便不同意争也没用,大家一定要知晓

《民法典》规定,从今年起,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意味着,从今年起,父母有权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不仅可以指定由任何一个或者几个子女继承,也可以指定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但前提条件是,必须立遗嘱,法定继承人继承父母的房产可以不通过遗嘱,这二者还是有本质区别的。打个比方,老王有3个儿子,但是老王退休后热衷慈善,所以他立遗嘱把自己名下的房产都捐赠给公益组织。这种情况下,子女虽然是法定继承人,但是也“不再继承”老王的房产和财产,他们不服气诉诸法律起诉,也是没有用的。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子女“不再继承”父母房产的情况之一;

情况二:《民法典》还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过去不尽孝者,甚至是虐待老人者也能分到老人的遗产,这不仅寒了老人的心,也令很多人吐槽规定不灵活。不过从今年起,如果子女在老人生前未尽孝道,是可能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打个比方,老李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家庭经济条件较差,但是心地善良,老李晚年的吃喝拉撒全在大儿子家,小儿子家庭条件虽好,但对其父母从来都是不闻不问。这种情况下,老李完全可以决定把财产全留给大儿子,小儿子因未尽到扶养老人的义务,将“不再继承”老李的房产。老李的小儿子即使去争也是没用的,法律上完全支持老李的做法。

有人可能会说,新规这一条显然是有意把“尽孝才能分财产”的孝道文化强加给世人,这样规定,势必会让中国传统的孝道文化“掺假弄虚”,而且尽孝的标准无法细化。在我们看来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因为尽孝的对象是父母,标准自然也是由他们自己来定。对此大家一定要提前知晓。

第二、父母可以对名下房屋设置“居住权”

居住权,起源于罗马,最初是作为生活保障的制度设计而存在的。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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