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副院长施余兵指出,福岛核废水一旦排海,对南海渔业资源依赖程度越深的国家,受到的冲击程度会越大。
南海周边的菲律宾、越南、印尼等渔业大国,每年产鱼量从400多万吨到2000多万吨不等,位居世界十大渔业产出国行列。按照疫情之前2019年的统计,上述国家的渔业产值在GDP中的占比从9%到14%不等,如果太平洋海水受到核污染威胁,渔业的贡献率将无法保证。
除美国外,东盟各国目前主要的水产品贸易对象基本都在亚洲,专家们预测核污染可能会让整个区域的水产养殖与贸易连锁震荡。
未来,无论是越南2045年的强国战略,还是印尼“蓝色经济”的强国梦,东南亚各国发展的前提,必须是漫长的海岸线、广阔的海域,以及没有核污染的海洋。
启动?
4月19日,不顾各方反对,东电公司执意宣布,实施排放的日程表已经确定,并将于下月提交。
警报已被拉响。距离此前日方透露的排海时间,大约还有两年。韩国一位外交部官员说出了这段时间的重要性,“未来两年是外交时间,也是科学时间。”
科学方面,各相关方应尽快厘清排放行为的具体危害。这种危害性的界定涉及系统的科学论证,有媒体呼吁,如果日本政府坚持认为这一行为不会给其他国家和海洋环境造成损害,那么日本必须拿出令各国专家信服的数据、评估方法、评估结果。
外交方面,诉诸国际法,各国应敦促日本尽最大努力履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的一系列相关义务。
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副院长施余兵指出,排放行为一旦实施,日本必定违反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义务,其中包括确保不产生跨界污染的义务,以及实施环境影响评价、通报、协商和连续监测的义务,这已是国际法学术界的基本共识。
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副院长孔令杰在接受媒体专访时也提及,作为可能受到排放核废水影响的国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任何缔约方,都可以启动相应的程序,通过包括强制仲裁在内的法律手段,要求日本履行相应义务。
“日方处理核废水不应让全世界买单”,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近日表示,日方应重新审视福岛核电站核废水处置问题,在同各利益攸关国家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前,不得擅自启动排海。
中国保留进一步作出反应的权利。
过去几年,福岛核废水入海的计划,日本政府已经提过多次,都因国内外的强烈反对不得不搁置。
面对显然违法、显然不正确的事,暧昧不明无异于豪赌。
福岛核废水一旦入海……谁能承担“一旦”的输?
覆水难收,没人可以置身事外。
(作者:南海之声评论员)